学校应平衡教师间工作量,健全负担管控机制。积极建立参与课后服务教职工的弹性上下班、调休制度。建立课后服务经费补贴和荣誉评选相结合的教师激励机制,体现多劳多得、优绩优酬。加大在组织研修、后勤保障等方面的`支持力度,统筹安排不同学科教师的校本研修等专业发展活动,同时可在晚餐等方面为参与课后服务的教师提供便利。
(五)加强服务人员评价监督
学校应加强对教职工参与本校课后服务的考核评价,确保各类管理台账记录真实、完整。根据教职工课后服务考核情况,健全体现优绩优酬的奖励方案。每学期或每学年可开展一次学校课后服务专项绩效评估,将教师参加课后服务的表现作为绩效工资分配、职称评聘和表彰奖励的重要参考。
学校应对校外资源实施的课后服务加强巡视与督查,可通过随机抽查、阶段性考核、展示汇报等形式,加强对服务规范性、服务质量等方面的过程监督。定期开展质量评估,评估结果应与校外资源的引入资格等挂钩。对责任心不强、服务质量不高、师生满意度低的校外资源服务,建立有序退出机制。
六、区域管理与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主体责任
区级层面高度重视,成立xx区义务教育校内课后服务工作领导小组,认真部署课后服务工程有关工作。结合学生家长的需要,研究制订本区课后服务工程实施方案,明确实施方式、管理制度、保障机制等。将学生校内放学后服务工作与顺应民生需求、维护社会稳定结合起来,加强领导,统筹规划,及时总结经验做法,调整工作策略,切实担负起主体责任,确保课后服务全面高质量开展。
(二)加强过程管理,重视宣传引导
区级层面将各校组织课后服务情况纳入对学校教育工作考核范围和督政范围,同时纳入责任督学挂牌督导范围,对学校实施课后服务的情况进行规范管理和过程指导,健全日常管理和考核制度,适时开展课后服务的专项督查,及时对学校进行反馈并提出改进意见。依托专业部门对各校义务教育课后服务工作开展情况进行阶段性调研和综合评估。总结区、校开展课后服务的好经验、好做法,通过工作研讨、推进会等方式,积极在面上推广辐射。加强对先进教师的典型宣传,增强教师投身校内课后服务的荣誉感。
(三)加强人员培训,提升服务质量
建立健全参加课后服务的教师接受区、校两级培训的工作机制。整合区域科研、教研、师训等专业力量,聚焦作业辅导和素质教育活动设计与实施,分片区分专题开展教师培训。鼓励学区、集团统筹开展教师课后服务活动设计能力培训。充分挖掘教职工的优势、兴趣和特长,为教职工提升课后服务能力创设条件和平台,支持教师参加相关专业培训,持续提高课后服务质量。
(四)加强经费保障,强化教师激励
优化教育经费支出结构,做好课后服务经费保障工作。根据《xx市教育委员会xx市财政局xx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进一步做好本市义务教育课后服务工作的通知》(x教委基〔20xx〕46号)标准,按照在校生每生每年不低于100元的标准安排经费用于学校开展课后服务增加的能耗、设施设备、材料购置等运行经费支出;按照每课时85元的标准安排经费,在做好校内公示的基础上,据实发放教师课后服务报酬,各校不得擅自调整该标准,保障参与课后服务教师应有待遇。当月提供课后服务的绩效,次月随其他绩效工资正常发放。经费由区财政安排专项统筹解决。公办学校用于教师课后服务补助的经费额度,作为增量纳入绩效工资并设立课后服务专项,不作为次年正常核定绩效工资总量的基数。公办学校随迁分校教师属于区编外教师,签订劳务派遣合同,编外教师课后服务补助经费额度,作为增量纳入编外教师工资并设立课后服务专项,不作为次年正常核定绩效工资总量的基数。随迁小学教师课后服务经费由区财政在随迁子女小学办学成本中设立专项予以保障。少年宫、少科站、青少年活动中心等校外教育单位的教师参与课后服务、延长原有工作时间的,也按此标准执行。聘请校外人员劳务费参照执行。民办中小学充分利用民办教育专项经费,社会捐助等经费开展课后服务。区域层面在特色学校中探索引进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参与课后服务的,由区教育部门统一安排经费,统一购买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