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和幼儿园将利用多种形式积极开展爱眼护眼视力保护宣传教育活动,营造爱眼护眼保护视力的浓厚氛围。学校可以制作主题展板,举办专题讲座,利用学校实时广播、主题班会、演讲、征文、手抄报、条幅、电子屏等多种形式,开展爱眼护眼知识的健康宣教。我们希望通过这些活动,让学生充分认识近视的危害,传播科学矫治屈光不正的知识。幼儿园和小学学校还应注重正确读写姿势的健康知识宣教。重要的是要提高学生们爱眼护眼保护视力的意识,帮助他们养成自觉、主动的爱眼护眼行为习惯。
在“爱眼日”前后,我们将邀请医务人员走进校园,开展健康教育专题讲座和咨询,为学生们解答疑惑,示范眼保健操的规范操作,教会学生们做正确、规范的眼保健操。我们还将督促学生走出教室,多参加户外活动,利用课间、课外活动开展体育锻炼,如跳绳、踢毽、乒乓球等项目。我们还将利用这个机会,对学校的教学卫生设施进行大检查,及时改善学校的教学卫生条件,为学生提供良好的视觉环境。
2. 向家长普及爱眼护眼保护视力健康知识
我们将通过给家长写信的方式,邀请视力防控专家为家长开展视力保护健康讲座,调动家长参与到“爱眼日”活动中来,让他们了解家庭中的科学用眼护眼知识,尽可能给学生提供良好的居家视觉环境,科学合理使用电子产品。我们还将教育家长关注孩子视力健康,一旦发现孩子近视应及时到正规的医疗机构接受规范的检查治疗,进行科学验光配镜。
在开展科学用眼知识宣传教育的同时,学校还要切实减轻学生的学业负担,进一步强化体育课和课外锻炼,加强学校卫生与健康教育工作,强化视力健康管理。
三、 具体要求
1. 各县(市、区)教育局、局直属各学校、市属事业及各民办学校要提高对全国“爱眼日”健康教育工作的认识,各县(市、区)教育局应成立以主管局长任组长的全国“爱眼日”活动领导小组,督促辖区内学校有效开展“爱眼日”活动。学校应成立以校长任组长的全国“爱眼日”活动领导小组,明确责任,确保宣传活动的顺利进行。
2. 各县(市、区)教育局、局直属各学校、市属事业及各民办学校应根据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健康教育核心知识(见附件),有针对性地开展近视防控知识宣教活动。我们要求每位学生必须掌握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健康教育核心知识(儿童青少年版-20__),并将宣传考核的相关材料进行存档备查。
3. 各单位要认真组织活动,于6月12日前将此次活动总结、活动照片(至少3张)、宣传材料上报至__市中小学卫生保健站邮箱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