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章:伤亡事故管理
1、劳动过程中发生的员工伤亡事故,公司必须严格按规定做好报告、调查、分析、处理等管理工作。
2、发生职工伤亡事故后,公司负责人应立即组织抢救伤员,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扩大和保护事故现场,做好善后工作,并报告集团公司。
第十章:附则
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关于工厂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精品5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本公司制定本手册的目的是为了明确公司与员工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促进双方关系的和谐,以实现公司的持续经营方针。同时,本手册也考虑到基于互惠、互利、平等协商原则的公司与员工之间的关系。本手册依据《劳动法》制定。
第二条 本手册所称的员工是指与公司建立工作关系的人员,即公司正式雇用并签订劳动合同并领取工资的员工。但是,临时雇用的短期员工根据签订的临时用工合同所规定的权利和义务来执行。
第三条 本手册中的专有名称如下:
一、公司——指xx市__实业有限公司;
二、经营管理者——指公司的主管级以上人员;
三、员工——指每一位与公司建立工作关系的人员,已由公司正式雇用并依据劳动合同规定领取工资;
四、职务、工作——指员工根据劳动合同规定应履行的权利和义务的内容;
五、职务行为——指员工以公司员工身份进行的经营管理行为,以及可能影响其正常履行职务的个人行为;
六、工资——指员工履行职务所得的报酬,其报酬条件根据双方签订的合同或国家法律规定,并包括所有的奖金和津贴;
七、惩罚——指违反本手册及公司其他管理制度(包括安全规则)而受到处罚的员工;
八、奖励——指在公司工作中表现出色而获得的奖励;
九、申戒、警告——指对于轻微违规行为的员工进行的惩戒记录;
十、小过、大过——指对于严重违规行为的员工进行的惩戒记录;
十一、厂牌——指员工身份的证明卡;
十二、公假——指根据政府法令和公司规定应给予的公休假;
十三、公出——指员工因公务需要在上班时间内离开岗位去办理公务;
十四、出差——指员工因公务需要前往xx市以外地区。
第四条 一般规定
一、经营管理者根据现行的管理规定,代表公司指派或分配员工的工作;
二、员工有义务履行主管指定的对公司有利的工作;
三、员工违反员工手册的规定,其主管有责任对其进行职务上或一般性的惩罚;
四、经营管理者作为公司的代表执行人,有责任履行本员工手册的规定。
关于工厂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精品6
1、总则
为了规范调度班安全生产管理,夯实调度班安全基础,为宣城电网安全运行提供调度保障,制定本制度。
2 、调度运行
2.1调度值班
2.1.1值班主值是当值的领导者,对本值电网安全运行、倒闸操作、工作许可、事故处理、无功电压、经济运行负完全责任,副值应配合主值完成电网监视、倒闸操作、工作许可、负荷管理、无功电压管理及事故处理。值班调度员应坚守岗位,及时准确地处理电网运行中发生的各种事情,以保证电网安全运行。
2.1.2值班调度员进行调度操作时(包括调度操作指令票操作和口令操作),应一人操作一人监护,对于特别复杂的重大操作,应进行双重监护。在操作之前,应核对现场实际运行方式、分析负荷平衡情况、无功电压运行情况和解环潮流情况,对于重大操作,还应进行危险点分析和事故预想。
2.1.3值班调度员应对电网实时情况进行危险点分析,制定预控措施,并进行事故预想。
2.1.4值班调度员应及时做好值班记录、事故处理记录、拉限电记录、危险点分析、事故预想等各项记录。
2.1.5严格执行三公调度的有关制度,保护电力市场各方利益。
2.1.6调度员值班应按经批准的值班表执行,特殊情况需调整班次,须经调度班长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