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教室黑板应完整无破损、无眩光,挂笔性能好,便于擦拭;黑板下缘与讲台地面的垂直距离:小学为0.8~0.9米,中学为1~1.1米;讲台桌面距教室地面的高度一般为1.2米。
4.教室采光应符合国家相关卫生标准。单侧采光的教室光线应从学生座位左侧射入,双侧采光的教室主采光窗应设在左侧;教室墙壁和顶棚应为白色或浅色,窗户应采用无色透明玻璃;教室采光玻璃面积与室内地面面积之比不得低于1:6(新建教室的采光玻璃面积与室内地面面积之比应达到1:4)。
5.教室照明应配备40瓦荧光灯9盏以上,且灯管应垂直于黑板;教室照明应采用配有灯罩的灯具,不宜使用裸灯,灯具距桌面的悬挂高度为1.7-1.9米;黑板照明应另设2盏横向40瓦荧光灯,并配有灯罩;课桌面和黑板的照度分布均匀,照度应符合国家标准(建筑照明设计标准GB50034-20__)的要求。当自然采光不足时,应及时辅以人工照明。
通过以上措施,我们将加强保护学生视力的工作,预防和控制近视的发生,为学生创造良好的学习环境,促进身心健康的全面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