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职责
1、综合管理办公室负责召开本公司的安全会议。
2、各车间、部门定期召开安全生产例会。
3、安委会负责召开每季度末安全会议及年度总结、表彰大会。
(二)安全会议组织
1、安全生产会议是协调和处理公司生产组织过程中存在的问题,确保生产计划顺利实施的主要形式。因此,为了保障生产信息流的畅通,安全生产会议必须及时召开,并形成会议记录,需要时向有关部门、单位和公司领导传递,并对存在的问题及时协调处理。
2、公司安全生产会议每月召开一次,各车间根据具体情况每周召开一次,并形成会议记录备查。
3、公司安全生产例会由综合办公室组织召开,地点根据具体情况确定,具体时间在召开会议前临时通知。参加会议的人员一般有:公司总经理、公司生产副总经理、各车间部门等有关负责人和专职安全员,并根据有关情况对与会人员按需要随时增减。
4、各车间安全生产会议召开时间、地点和人员由各车间自定。
5、公司安全生产会议采用到会人员签名制,对无故不参加会议者,按公司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6、公司安全生产会议参加人员应是本车间、本部门的主要负责人或主管生产的领导,必须熟悉本车间、本部门的生产情况,不得随意安排他人替代参加会议。
7、公司安全生产会议召开时间原则上为当月十五日,若节假日顺延一天,具体时间以综合办公室通知或电话通知为准。
8、各车间安全生产会议的组织形式可参照公司安全生产会议的组织形式进行。
9、当公司发生重大事故或突发性事故时必须及时召开会议。
(三)会议内容
1、总结和分析近期的安全生产形势,各部门提出已经发现或隐藏的安全隐患,并针对隐患做出具体的安排和部署。
2、传达贯彻上级有关安全工作的文件、会议精神和指示。
3、研究和决定对各项安全责任事故的处理以及对有关责任人的处理意见。按“四不放过”原则认真分析,吸取教训,制定防范措施。
4、研究决定对各项安全有功及年度安全先进部门和先进个人的表彰。
5、公司安全会议由综合办公室负责组织,安全员做好记录。安全会议之后,安全员将会议精神和会议纪要下发和张贴,并跟踪了解重大安全措施的执行情况。
6、部门每周进行的生产例会,由各车间主任做好会议记录并保存。
生产车间安全管理制度细则汇总9
1、公司中的基层管理人员、班组长和工程项目负责人等各级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经过培训并考核合格,持证上岗。这是为了确保他们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和技能,能够有效地管理和监督生产过程中的安全问题。
2、负责各级危险作业生产许可审批和监护的人员(例如:动火审批、监护;涂装作业审批、监护;可燃性气体测爆、测氧;密闭有限空间作业、审批、监护等),都必须经过培训并取得审批、监护资格证书后方可任职。这是为了确保他们具备足够的专业知识和技能,能够有效地审批和监护危险作业,减少事故的发生。
3、根据国家和船舶行业的规定,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过培训考核合格,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后方可上岗,并按期进行复训。特种作业人员包括电工操作、电焊、气焊与气割、起重机械指挥、起重机械作业、企业内机动车驾驶、涂装作业、压力容器作业、压力管道作业、电梯作业、船用高空吊蓝作业、危化品相关作业、有毒有害有限空间作业、脚手架搭设作业等。这是为了确保特种作业人员具备专业技能,能够安全地进行特种作业。
4、新进入公司的从业人员在上岗前必须经过三级安全教育(公司级、部门级、班组级),并经过各级考核合格才能安排上岗。同时,各级教育必须进行规范的记录。这是为了确保新进员工熟悉公司的安全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能够安全地进行工作。
5、变换工种岗位或离岗达三个月重新回到原岗位的人员,以及员工因工负伤休工超过三个月后返岗的,应接受转岗和复岗的二、三级安全教育。这是为了确保这些员工能够快速适应新的工作环境和工作要求,减少因工作变动或伤病复工而引发的安全风险。
6、在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和生产新产品时,必须对参与生产管理和作业的人员进行相应的新施工工艺安全操作规程、风险辨识和应急防范措施的安全教育。这是为了确保相关人员能够正确使用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和生产新产品,防范和应对可能的安全风险。
7、外协服务工作人员必须接受相关部门指定人员的安全教育。临时参观、学习和指导的人员必须经过接待部门的相关安全教育。船东、船检人员由总经办负责组织,安环部定期进行安全教育。这是为了确保外部人员了解和遵守公司的安全规定,减少外部人员引发的安全风险。
8、生产班组在每日班前会和每周安全学习时,应对全体组员进行作业前的日常安全教育,开展危险预知和指出活动。班组长在布置当天生产工作任务的同时,进行安全交底,并明确分工和安全负责人,检查个人劳动防护用品的佩戴情况。班前会或班组安全活动应有相应的台账记录。这是为了确保生产班组成员都能够充分了解当天的工作任务和可能存在的安全风险,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保障工作的安全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