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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食品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5篇
大小:468.37KB 3页 发布时间: 2024-05-27 11:23:21 7.12k 6.75k

为了确保食品成品的质量和安全,需要进行一些卫生管理措施。以下是一些常见的卫生管理措施:

1. 建立入库、出库食品登记制度。按照入库时间的先后分类存放,先进先出。

2. 各类食品成品要分开存放、按照品种类和进库日期分类,这样可以方便管理和避免混淆。

3. 存放的食品成品应与墙壁和地面保持一定的距离,离地20cm—30cm,离墙30cm,货架之间有间距,中间留有通道。这样可以防止食品受潮和污染。

4. 建立库存食品定期检查制度,掌握食品的保质期,防止发生霉烂、软化发臭和鼠咬。

5. 仓库要定期打扫,保持整洁。

6. 食品成品贮存库内不得存放农药等有毒有害物品,以免对食品造成污染。

7. 冷库内不得存放腐败变质食品和有异味的食品,以确保食品贮存的安全和品质。

通过遵守上述贮存方法和卫生要求,可以有效地保持食品成品的质量和安全,为我们的饮食健康提供保障。

关于食品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4

在食品行业中,健康管理制度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以下是一些关于食品从业人员健康管理的规定:

1.食品从业人员每年都必须进行健康检查,不得超期使用健康证明。

2.新参加工作的从业人员、实习工和实习学生在上岗之前必须先取得健康证明,并进行相关培训。这样的规定旨在杜绝先上岗后查体的事情发生。

3.食品卫生管理人员负责组织本单位从业人员的健康检查工作,并建立从业人员卫生档案。他们还负责督促“五病”人员调离岗位,并对从业人员的健康状况进行日常监督管理。从业人员的健康情况需要记录并设立从业人员健康档案,由专人负责保存并随时更新,保存期不得少于两年。

4.任何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以及其他有碍食品卫生的疾病的人员都不得参与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生产经营。

5.当观察到以下症状时,应规定暂停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或采取特殊的防护措施:腹泻,手外伤、烫伤、皮肤湿疹、长疖子、咽喉疼痛、耳、眼、鼻溢液、发热、呕吐。

6.食品从业人员应坚持做到“四勤”,即勤洗手、剪指甲、勤洗澡、理发、勤洗衣服、被褥、勤换工作服。此外,禁止长发、长胡须、长指甲、戴手饰、涂指甲油,不穿洁净的工作衣帽上岗,以及上岗期间抽烟、吃零食以及做与食品生产、加工和经营无关的事情。

7.对食品从业人员实行德、能、勤、纪综合考核,具有优秀表现者给予表扬或奖励;对综合考核成绩欠佳者进行批评教育使其改正;对不改者劝其离岗或规定依法解除劳动合同。

8.定期对从业人员进行食品安全和健康管理培训,并做好培训记录。

除了健康管理制度,培训管理制度在食品行业中也非常重要。以下是一些关于食品经营人员培训的规定:

1.食品经营人员必须在接受《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等相关食品安全知识培训之后方可上岗。

2.食品经营人员的培训范围包括负责人、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和食品从业人员。

3.定期组织食品经营人员培训,制定培训计划,每季度组织一次培训,每次培训时间不得少于30分钟,并做好相关培训记录。

4.培训内容包括《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产品质量法》、《xx市食品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

5.新招收的食品经营人员必须经过培训和考试后方可上岗。

6.建立从业人员培训档案,将培训时间、内容等记录归档。

关于食品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5

一、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和培训管理制度

1、食品经营从业人员每年必须按时进行健康检查,新参加工作和临时参加工作的从业人员必须先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合格证明后方可上岗,不得先上岗后体检。

2、患有痢疾、伤寒、甲型病毒性肝炎、戊型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的人员,以及患有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渗出性皮肤病等有碍食品安全疾病的人员,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餐饮服务经营者应将其调整到其他不影响食品安全的工作岗位。

3、食品经营服务提供者应依法建立从业人员健康档案管理制度,对从业人员健康状况进行日常监督管理,及时组织健康年检及新上岗人员健康检查,组织每日人员晨检,督促以上“五病”人员调离。

4、从业人员必须认真学习有关法律法规,掌握本岗位要求,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严格规范操作。经营餐饮食品时,应将手洗净,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头发梳理整齐置于帽后,销售无包装的直接入口食品时,应使用无毒、清洁的售货工具、戴口罩。不得用手抓取直接入口食品或用勺直接尝味,用后的操作工具不得随处乱放。

5、严格按规范洗手。工作人员操作前、便后以及与食品无关的其他活动后应洗手,按消毒液使用方法正确操作。

6、工作人员不得留过长头发、长指甲、涂指甲油、戴戒指、耳环等饰物。不得面对食品打喷嚏、咳嗽,不得在食品加工场所或销售场所内吸烟、吃东西、随地吐痰、穿工作服入厕及存在其他有碍食品安全的行为。

7、食品经营服务提供者应依照《食品安全法》的相关规定组织职工参加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学习食品安全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食品安全知识,明确食品安全责任,并建立培训档案。加强专(兼)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食品安全管理知识的培训。

8、从业人员必须接受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并经考核合格后,方可直接从事餐饮服务工作。从业人员包括餐饮业和集体用餐配送单位中从事食品采购、保存、加工、供餐服务等工作的人员。

9、建立从业人员食品安全知识培训档案,将培训时间、培训内容、考核结果等有关信息记录归档,并明细每人培训记录,以备查验。

二、食品安全管理员制度

1、制定本单位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和岗位安全责任制管理措施。

2、制定本单位食品经营场所卫生设施改善的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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