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3.7拉、限电情况及用电指标;
2.2.3.8电网存在的危险点及预控措施等。
2.2.4交接班时应做好下列记录:
2.2.4.1交接班记录;
2.2.4.2调度运行值班记录、事故处理记录、拉限电记录等口令项数统计;
2.2.4.3危险点分析记录(接班值接班后立即做)。
2.3调度联系汇报
2.3.1值班调度员在值班期间受xx省调值班调度员的指挥,负责正确执行省调值班调度员的运行、操作和事故处理指令;省调管辖、许可范围内设备异常故障时及时汇报省调,华东网调管辖设备异常故障时,也应及时汇报省调。
2.3.2值班调度员在其管辖范围内的调度联系对象为:各县(配)调值班调度员、各变电站站长、值长或主值班员,线路工区和修试工区的工作联系人,电力用户指定的电气联系人,联系人名单需经公司或工区批准或调度协议约定。
2.3.3当电网实际情况需要时,地调值班调度员有权直接与县(配)调管辖的变电所进行调度业务联系和发布调度指令。
2.3.4各级值班调度员及运行值班人员在业务联系、发布和接受调度指令时,必须先互报单位、姓名,使用统一调度术语、操作术语,严格执行发令、复诵、回报、录音记录制度。
2.3.5各单位领导向运行人员发布的指令,如涉及地调值班调度员的业务权限时,必须得到地调值班调度员的同意后才能执行(但在现场事故处理规程内已有规定者除外)。
2.3.6地调与各运行单位之间的调度电话是电网统一调度的重要手段,非调度业务不得占用,调度业务联系必须使用自动录音电话,调度电话出现异常时应立即汇报所领导处理,只能使用非自动录音电话或手机进行调度业务联系时,也应事先汇报所领导、调度班长。
2.3.7发生重大设备缺陷、故障、电网发生事故或重要设备跳闸时应及时汇报公司分管生产的总经理、总工程师、调度所领导、生产部、安全部主任、调度班长,设备故障缺陷及时通知设备维护部门处理,负荷变化情况、用户停产生产变动情况应及时书面通知方式。
2.4调度操作指令票
2.4.1除有关规程规定可以使用口令操作外,所有调度操作均应使用调度操作指令票。
2.4.2正常调度操作指令票由操作前一日白班副值拟定、主值初审,晚班主值复审、副值预发;新设备启动等特别重大操作提前两日白班拟定、初审,晚班复审、预发,班长应对特别重大操作进行审核;临时操作应由副值拟定、主值初审,班长复审。
2.4.3调度操作票的填写应按典型调度操作指令票规定的精神进行,应由计算机开票打印出来,不得有错误,已预到现场的调度操作票因方式变化等原因需进行两处及以下的改动时应注明原因,并及时通知。
2.4.4调度操作指令票的使用应严格按照规定程序进行,确保操作的准确性和安全性。
2.4.5调度操作指令票的存档应按照公司的要求进行,以便后续查阅和分析。
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流程汇总7
一、我们将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守法经营。同时,我们将落实各级交通主管部门的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组织员工学习安全生产知识,以最大限度地控制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
二、公司法定代表人将负责经营许可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作为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对安全生产工作负总责。各部门负责人将具体负责本部门的安全生产工作。此外,我们还设立专职的安全员1人,负责安全生产事故的处理、分析、汇总和报告等工作。
三、我们将聘请符合道路运输经营资格的驾驶人员,并与驾驶员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我们将把责任书的内容分解到每个工作环节和工作岗位,明确职责,分清责任,并层层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四、我们将积极参与各项安全生产活动,为此设立了安全生产专项经费。同时,我们还制定了安全生产奖惩制度,以保证安全生产工作的顺利开展。
五、我们将落实事故处理的“四不放过”原则。即:事故原因不查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没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不落实不放过;教训不吸取不放过。
六、我们将建立营运车辆维护、检修工作制度,督促车辆按时进行综合性能检测和二级维护,以确保车辆的技术状况良好。
七、以下是安全生产和日趟检机构人员的名单:
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流程汇总8
1.目的
为了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增强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安全防护能力,减少伤亡事故的发生,确保生产顺利进行,制定了以下安全管理规定。
2.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下属生产单位,确保安全管理得到有效执行。
3.安全生产教育
3.1每年生产单位要组织员工进行一次安全知识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防护能力。
3.2特种作业人员必须通过专业技术培训,并取得岗位操作证后,方可上岗。
3.3新进公司的员工必须接受安全培训教育,经考核合格后方能上岗。
3.4安全教育培训的主要内容包括国家和地方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规、标准以及公司安全规章制度、规范、操作规程等。
3.5生产单位必须建立员工的安全教育培训档案,以确保每位员工都接受过相应的安全教育。
3.6公司办公室对生产单位的安全教育培训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发现没有履行安全教育培训规定的,将追究单位负责人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