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条:对于封闭或半封闭的工作场所,应尽可能将热源安置在室外常风向的下风侧。对于室内热源,在不影响生产工艺的情况下,可以采用喷雾降温。当热源(如炉子、蒸汽设备等)影响员工操作时,应采取隔热措施。
第九条:高温工作场所的防暑降温应首先采用自然通风。必要时可以使用送风风扇、喷雾风扇或空气淋浴等局部送风装置。
第十条:根据工艺特点,对于产生有害气体的高温工作场所,应采用隔热、强制送风或排风装置。
第十一条:对于高温环境中的狭小房间,应采取良好的隔热措施,使室内热辐射强度小于700W/m2,气温不超过28℃。
第二章保健措施
根据高温作业的保健需求,制定以下保健措施:
第十二条:对从事高温作业的员工应进行上岗前和入暑前的职业健康检查。患有心血管疾病、中枢神经系统疾病、消化系统疾病、严重呼吸系统疾病、内分泌系统疾病、肝病和肾病等的患者,不宜从事高温作业。
第十三条:发现有中暑症状的患者,应立即到凉爽的地方休息,并进行急救治疗和必要的处理。同时,还应到职业病诊断机构进行诊疗。
第十四条:对于高温作业者,应供应符合卫生要求的含盐清凉饮料。
第十五条:对于热辐射强度较大的高温作业员工,应提供符合要求的防护用品,如防护手套、鞋、护腿、围裙、眼镜、隔热服装、面罩等。
第三章组织措施
根据高温作业的组织需求,制定以下组织措施:
第十六条:从事高温作业的员工应有合理的劳动休息制度。根据气温变化,适当调整作息时间,尽量避免加班加点。
第十七条:高温作业的分级应符合GB4200-84的规定。对于高温超标严重的岗位,应采取勤倒班等办法,尽量缩短连续作业时间。
第十八条:高温作业场所应设有工间休息室。休息室应具备隔热和辐射热的功能,室内应有良好的通风。休息室的室内气温应低于室外气温,设有空调的休息室室内气温应保持在25℃~27℃。
安全生产相关规章制度汇总9
1、公司每年对安全生产工作进行一次总结。这个总结由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和安全部门共同组织,评选出安全生产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并给予适当的奖励。
2、安全生产先进集体的基本条件
①各部门必须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要执行上级和厂部关于安全生产的法令、法规,加强安全管理。
②要严格执行岗位责任制和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要开展经常性的安全生产教育活动,不断加强职工的安全意识,提高职工的自我保护能力。
③要加强安全生产检查,及时发现事故隐患和尘毒危险,并及时报告和整改。要积极改善劳动条件。
④连续三年以上没有发生责任事故,没有造成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并且在安全生产工作方面取得显著成绩的。
3、安全生产先进个人的条件
①要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严格执行工艺操作规程和安全生产操作规程。要遵守纪律,保证安全生产。
②要积极学习安全生产知识,不断提高安全知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③要坚决反对违反安全生产规定的行为,纠正违章作业。
4、对于对安全生产做出特殊贡献的人员,要给予特别奖励。
5、发生重大事故或伤亡事故(包括交通事故)的事故单位(室),要被扣发工资总额的最高30%的处罚(最高不超过30%),并追究单位领导人的责任。
6、凡是发生事故的,必须按照相关规定进行报告。对于满报、虚报、漏报或故意延迟不报的情况,除了责成或补报外,对事故单位(室)要进行扣发工资总额最高30%的处罚。对于事故责任者,根据情况的轻重给予批评教育、经济处罚、行政处分。对于触及刑事责任的人员,要追究其法律责任。
7、各级部门领导和职工在自己的职责范围内,如果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自己应尽的职责,且造成事故的,将被视为玩忽职守,并进行相应的处理:
①如果不执行有关规章制度、条例、规程,或者自行其事的。
②如果对可能造成重大伤亡的险情和隐患不采取措施或措施不力的。
③如果不接受主管部门的管理和监督,不听取合理意见,主观武断,不顾他人违章作业的。
④如果对安全生产工作漫不经心、马虎草率、麻痹大意的。
⑤如果不检查、不督促、不指导、放任自流的。
⑥如果延误装修安全防护设备或不装修安全防护设备的。
⑦如果违反操作规程冒险作业,或擅自离岗,或对作业漫不经心的。
⑧如果擅动有“危险禁动”标志的设备、机器、开关、电闸、信号等。
⑨如果不服从指挥和劝告,进行违章作业的。
⑩如果施工组织或单项作业组织有严重错误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