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5 单位内部培训由电梯安全管理人员负责组织实施,每季度至少组织一次。培训的资料主要包括国家有关电梯的法律、法规和规章的学习,电梯事故案例的分析,以及电梯相关技术知识的学习。必要时,可以组织人员进行笔试,并务必做好相应的记录。
3.6 参加外委培训(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组织)的人员必须经过单位领导同意,并且合格后可以报销相应的费用。
3.7 如果电梯作业人员未按规定参加培训,或者培训考核不合格,将按照有关制度进行处分或扣奖。
3.8 电梯安全管理人员的培训工作考核将按照质量技术部门的规定要求进行。
安全生产方面的规章制度参考3
一、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
为了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提升全体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安全防护能力,减少伤亡事故的发生,保证公司的日常经营活动顺利进行,我们制定了公司的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1、公司员工每年必须接受一次专门的安全培训,培训方式由公司自行组织并进行。
1)安全管理人员每年接受40学时的专业技术业务培训。
2)其他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每年接受20学时的安全培训。
3)特殊工种(如电工、焊工、水工、制冷工等)每年接受20学时的有针对性安全培训。
4)其他员工每年接受15学时的安全培训。
5)待岗、转岗、换岗的职工,在重新上岗前必须接受20学时的安全培训。
6)从事关键岗位工作的人员必须按照相关部门的要求持证上岗。特种工种作业人员必须通过专业技术培训并取得岗位操作证后才能上岗。
7)新入职员工必须接受公司、管理处(部门)、班组的安全培训教育,并经过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8)公司的安全教育培训主要内容包括国家和地方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规、标准、规范、规程以及公司的安全规章制度等,教育培训时间不得少于15学时。
9)管理处(部门)的安全教育培训主要内容包括管理处的安全制度、相关工作现场环境及可能存在的不安全因素等,教育培训时间不得少于15学时。
10)班组的安全教育培训主要内容包括本工种的安全操作规程、事故案例剖析、劳动纪律和岗位讲评等,教育培训时间不得少于20学时。
2、建立义务安全队伍安全教育制度。
1)义务安全队伍的所有人员每年必须接受15学时的专业技术培训。
2)义务安全队伍中从事特种作业的人员,每年必须接受有针对性的安全培训,时间不得少于20学时。
3)新入职员工必须接受三级教育,并经过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3、实行安全教育培训登记制度。
总经理办公室必须建立所有员工的安全教育培训档案。未接受安全教育培训的员工不得在施工现场从事作业或管理活动。
4、建立安全教育培训检查制度。
总经理办公室对公司(包括义务安全队伍)的安全教育培训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于发现未履行安全教育培训制度规定的情况,将追究主管负责人的责任。
二、安全检查制度
1、安全生产检查内容
⑴查制度:检查安全生产制度的建立和健全情况,执行情况,查是否存在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冒险作业等情况。
⑵查隐患:检查安全文明生产情况,检查机电设备、各类建筑物是否存在不安全因素,检查平台、走道、低凹、地坑是否有安全可靠的护栏或盖板,检查废气、废液是否存在泄漏、冒泡、滴漏等现象,并检查是否达到规定的标准。
⑶查安全生产制度执行情况
每天巡回检查情况、每周安全员例会情况、每季安全主任例会情况
2、公司级安全生产大检查每季度进行一次,由主管副总经理负责召集有关部门人员组成检查组,对发现的隐患进行及时的整改。
各管理处每月进行一次由各部门主管参加的安全检查例会,检查整改情况,并向公司主管部门上报。
各班组每班进行“班前五分钟警示教育”,并进行班中巡回检查,最后进行“下班前(后)三分钟安全检查”总结。
3、组织各专业性、季节性的安全生产检查,并做好各类应急措施。
4、根据《安全生产经济责任制考核条例》进行奖惩。
三、劳保用品发放制度
1、为了确保劳保用品的合理使用,预防工伤事故,改善劳动条件及预防职业病的发生,按国家规定,职工在工作时应穿戴公司提供的相关防护用品。
2、从事生产劳动的员工,根据实际情况,发放不同工种所需的不同防护用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