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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现场安全管理制度内容集锦1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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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 部门下属岗位(包括主任、班组长、行政常白班人员)的责任书由部门安环科负责制定,与部门责任人签订,由部门责任人和部门安环科实施考核;

4.4 班组级以下的岗位操作工的目标责任书由部门安环科制定,与本班组长签订,由安全科与班组长、部门责任人共同实施考核。

5、目标责任书的管理

5.1 安全目标责任书的基本模式统一,根据本岗位实际情况,由制定者具体细化、逐级分解责任岗位、责任范围、责任期限、事故责任指标、安全工作履职指标、安全工作主要职责等内容。

5.2 各级安全目标责任书制定后,经分管安全经理审定后予以签定。对于不符合或与本岗位安全职责不相符的安全目标责任书,安全环保部负责督促返回予以补充和完善,直至合格为止。

5.3 所有安全目标责任书的签定必须在当年3月1日之前完成。安全目标责任书一式2份,责任人1份,考核人与部门责任人1份用于考核执行和跟踪检查。

5.4 在考核运行过程中,如果目标执行岗位人员或职位发生变动,若是部门负责人,则由分管安全经理重新制定和签订。其他情况下,由各级负责人重新制定和签订。同第三条执行。

6、考核标准

6.1 较大及以上安全事故的考核

发生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的,事故单位一票否决,全员取消事故发生当月全部安全考核奖,并按事故调查处理报告追究其法律责任。事故直接责任人、所属班组长和部门负责人(包括副职)一并取消年度安全生产先进个人的评选资格。同时,事故直接责任人所属的班组和部门一律取消年度先进班组和先进部门的评选资格。

6.2 一般轻伤事故的考核

因事故造成住院产生的事故费用在20xx元及以下,或者休假3天以内的,取消事故直接责任人、所属班组长和车间负责人(包括副职)当月的全部安全考核奖。同时,事故直接责任人、所属班组长、车间负责人(包括副职)一并取消年度安全生产先进个人、先进班组、先进车间的评选资格。

6.3 安全目标责任书的考核,全部按照本岗位安全目标责任考核表中确定的扣分标准进行考核。

6.4 没有签定安全目标责任书的一律不得计发安全考核奖。事故指标考核仍按照本考核办法执行,安全奖从安全目标责任书签定之日起进行相应的考核后计发。

6.5 在考核过程中,如因被考核人不配合考核而导致考核无法进行的,一经查实,取消被考核人当月所有安全奖连续二次及以上的同时取消年度安全生产先进个人、先进班组、车间、部门的评选资格。

6.6 当月考核(除事故指标以经济形式直接考核外)分数在70分(含70分)以上的,不扣当月安全考核奖。分数在60-70分(含60分)的,以100分为标准,差一分按照2元标准进行处罚,季度考核时兑现。分数在60分以下的,取消全月安全考核奖。连续两次,取消半年、年度安全生产先进个人和先进班组的评选资格。

7、考核过程操作流程

考核执行流程:考核执行者按照考核确定的时间组织人员→到被考核部门与目标执行者一起→对照考核表检查执行效果→被考核部门执行者提供记录和台帐→逐一比照→逐条评定→分别写出考核评价结果→确定扣分额度→交目标执行者签字确认→报相关领导审查签字→予以公布→建立考核台帐。

8、考核纪律规定

考核执行时间为每季度末月的20号起至月末终结,考核应按时进行,依据要准确充分,考核结果要真实可靠,考核档案要健全明晰有连贯性和延续性,考核结果要严格兑现,严禁弄虚作假,敷衍了事。

9、运行控制

本考核制度由安环企管处负责推动并严格落实,并列入安环企管处相关负责人的目标考核。

生产现场安全管理制度内容集锦10

1、外来人员是指因本单位工程或工作需要,由外单位指派临时进驻本单位工作的人员,包括建筑工程公司、绿化公司、物业公司、各类维保公司、进修人员、志愿服务人员等。

2、外来人员在本单位工作期间应佩戴医院统一制作的临时胸牌识别标志,或以工作服区别。

3、外来人员在本单位工作期间应自觉遵守医院的各项规章制度。如有违纪行为,医院将有权按照有关规定处理,根据情况可终止在本院的工作,并请其离开医院。如果情节严重,构成犯罪,将通过警方追究其刑事责任。

4、外来建筑工地单位如因工作需要,在本单位内搭建临时工棚及宿舍等,必须报请医院审批同意,未经许可不得临时搭建。其建筑要求、建筑材料、易燃易爆物品、电器设备安装、消防设施布局等均应符合安全要求,需由医院后勤处和保卫处门审核认可后方可施工搭建。

5、建筑施工单位在医院内设置的临时工棚及宿舍内严禁乱拉电线,严禁使用电加热器,电餐具取暖烧煮。一经发现,应予以没收和处理,并根据情节给予一定的处罚。如造成医院财产损失,将依法追究赔偿责任。

6、外来单位携带施工工具及物资进入医院,应书面清单分别报工程部备案,以便携带出院后查验。

7、外来单位人员如有违纪行为,医院将按有关规定处理。如果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行为,医院将报警方调查处理,直至追究当事人的刑事责任。

8、外来人员在医院内未经许可不得动用各类明火,电焊工应持有有效的特殊工种操作证和医院保卫处签发的动火证方可上岗操作。

9、未经审批不得动用各类明火,电焊工应持有效的特殊工种操作证和医院保卫处签发的动火证方能上岗操作。

10、外来人员在工作期间和工作场所应主动配合医院的治安防范、消防和环境卫生、控烟、文明建设等方面的各项管理制度,以及监督检查工作。

11、外来人员所在的单位应指派一名负责人与医院相关部门进行对接,并保持联系和协调工作。

12、对于外来人员的安全和健康问题,医院将提供必要的指导和帮助。同时,外来人员也应积极配合医院的安全培训和健康检查工作。

13、医院将加强对外来人员的管理和监督,确保他们的工作安全和生活环境卫生。

14、医院将定期组织对外来人员的工作情况进行评估和总结,及时发现问题并采取相应的措施加以解决。

15、医院鼓励外来人员提出建议和意见,同时也欢迎他们对医院的工作进行监督,共同促进医院的发展和进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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