订单查询
首页 办公文秘
现场安全管理制度怎么写参考9篇
大小:481.07KB 9页 发布时间: 2024-05-27 15:05:34 14.32k 12.89k

5、水利工程勘测设计。以野外勘察、测量作业为重点,主要包括:水利勘测设计执行《水利部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水利工程部分)和有关安全生产规程规范状况;野外勘察、测量作业和设计查勘、现场设计配合安全防护和应急避险预案。

五、隐患登记制度。

局机关各股室、下属各单位安全生产专管人员每月要对本股室、本单位排查出的事故隐患和治理状况分别进行登记,逐级汇总。

六、隐患报告制度。

对一般隐患要及时向本单位安全生产管理部门报告,要区分事故隐患的性质和程度,区分轻重缓急,制定整改措施,明确整改时限,落实整改资金,强化整改职责,加强监督检查,彻底进行治理。对较大隐患应向水利局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

七、隐患督查检查制度。

局机关各股室、下属各单位应当对本股室(单位)职能范围的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进行综合监管,每季度应对基层单位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进行自查、抽查和督查检查,重点督查检查各级安全生产职责制、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制订和落实状况;施工、生产作业场所安全防护状况;重大危险源安全监控和事故隐患排查整改状况;事故应急预案制订和救援演练状况;职工和农民工安全教育、培训和遵章守纪状况;特种作业和重要岗位操作人员持证上岗状况;隐患排查治理登记、销号的台帐规范状况;信息报送状况等。

八、隐患公示和整改制度。

对事故隐患进行登记报告后,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下发整改通知书,明确整改职责人、整改资料、整改措施、整改期限,能够立即整改的,要立即整改。对一般事故隐患要做到立即整改,时光不超过7天;对一时难以整改到位的隐患,要进行公示并确定专人监控管理,确保万无一失。对一时整改不了的重大事故隐患,要派专人24小时值守,同时制定出整改时光表,严格按照隐患治理项目、措施、资金、时光、职责“五落实”制度,限期整改。

对隐患整改措施长时光得不到落实、超过整改期限的,要采取挂牌督办的方式进行重点跟踪、重点督办。对整改无望或者生产经营单位拒不执行整改指令的,依法实施行政处罚。切实做到“四不放过”,即:职责不落实不放过,工作不到位不放过,隐患不消除不放过,没有隐患整改报告不放过。

现场安全管理制度怎么写参考5

一、严格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工作规范,严肃安全生产操作规程,落实各项安全生产工作制度,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活动和安全知识学习,提高全员安全生产意识。

为了确保企业的安全生产,我们必须始终遵守相关的法律法规和工作规范。我们要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操作规程,确保各项安全生产工作制度的有效落实。同时,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活动和安全知识学习,提高全员的安全生产意识。

二、对道路运输驾驶人员要求做到“八不”。即:“不超载超限、不超速行车、不强行超车、不开带病车、不开情绪车、不开急躁车、不开冒险车、不酒后开车”。保证精力充沛,谨慎驾驶,严格遵守道路交通规则和交通运输法规,连续驾驶时间不超过4小时。

为了确保道路运输的安全,我们对驾驶人员提出了八项要求,即“八不”。这包括不超载超限、不超速行车、不强行超车、不开带病车、不开情绪车、不开急躁车、不开冒险车、不酒后开车。我们要求驾驶人员保持精力充沛,谨慎驾驶,严格遵守道路交通规则和交通运输法规。此外,我们还规定了连续驾驶时间不得超过4小时。

三、做好危险路段记录并积极采取应对,特别是山区道路行车安全,要做到“一慢、二看、三通过”。夜间(晚22时至6时),车辆不在达不到夜间行车安全通行要求的3级以下(含3级)山区路段营运。

我们要做好危险路段的记录,并积极采取相应的措施应对。尤其是在山区道路行车时,我们要做到“一慢、二看、三通过”。在夜间(晚22时至6时),我们不允许车辆在3级以下(含3级)山区路段营运,以确保夜间行车的安全通行。

四、严格按照经营许可的事项和范围从事经营活动,未经运管部门同意,不得擅自从事班车客运。

我们要严格按照经营许可的事项和范围从事经营活动。未经运管部门同意,不得擅自从事班车客运。

五、保持车辆良好技术状况,不擅自改装营运车辆。

我们要保持车辆的良好技术状况,不得擅自改装营运车辆。

六、做到三不违:不违反劳动纪律,不违章指挥,不违反操作规程。

我们要做到“三不违”,即不违反劳动纪律,不违章指挥,不违反操作规程。

七、发生事故时,应立即停车、保护现场、及时报警、抢救伤员和旅客财产,协助事故调查。

发生事故时,我们要立即停车,保护现场,及时报警,抢救伤员和旅客财产,并协助事故调查。

八、采取必要措施,防止旅客财物遗失。

我们要采取必要的措施,防止旅客财物的遗失。

现场安全管理制度怎么写参考6

1、乡政府和乡安全生产委员会根据本辖区安全生产状况按季度对事故发生的村或企事业单位、生产经营单位及业主实行安全生产警示告诫。

为了加强安全生产工作,乡政府和乡安全生产委员会根据本辖区的安全生产状况,定期对发生事故的村庄、企事业单位、生产经营单位以及业主进行安全生产警示告诫。

2、凡发生一般死亡、中毒、消防安全生产责任事故的,一律进行书面告诫。

对于发生一般死亡、中毒或消防安全生产责任事故的单位,都会收到一封书面告诫。

3、对村委会、企事业单位的主要负责人,不按规定履行安全生产职责的,不按要求及规定标准落实整改措施的,一律进行书面告诫。

对于村委会、企事业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如果他们没有按照规定履行安全生产职责,或者没有按照要求和规定标准落实整改措施,都将收到一封书面告诫。

4、对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而又不按规定整改的,一律进行安全生产告诫。

对于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如果他们没有按照规定进行整改,都将收到一封安全生产告诫。

5、凡被警示和书面告诫的村和企事业单位,其主要负责人和分管人员应及时召开安全生产工作会,认真总结经验教训,分析原因,研究制定有针对性的整改措施,切实防止或减少事故的发生。

对于收到警示和书面告诫的村庄和企事业单位,他们的主要负责人和分管人员应该及时召开安全生产工作会议,认真总结经验教训,分析事故发生的原因,研究制定有针对性的整改措施,以切实防止或减少事故的发生。

6、凡被警示和书面告诫的村和企事业单位要在收到告诫通知书后10天内,书面向乡政府和乡安委会报告警示、告诫整改计划和整改落实情况。

对于收到警示和书面告诫的村庄和企事业单位,他们需要在收到告诫通知书后的10天内,书面向乡政府和乡安委会报告警示和告诫的整改计划以及整改措施的落实情况。

反馈
我们采用的作品包括内容和图片全部来源于网络用户投稿,我们不确定投稿用户享有完全著作权,根据《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如果侵犯了您的权利,请联系我站将及时删除。
Copyright @ 2016 - 2024 经验本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湘ICP备2023007888号-1 客服QQ:23931364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