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义务安全队伍中从事特种作业的人员,每年必须接受有针对性的安全培训,时间不得少于20学时。
3)新入职员工必须接受三级教育,并经过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3、实行安全教育培训登记制度。
总经理办公室必须建立所有员工的安全教育培训档案。未接受安全教育培训的员工不得在施工现场从事作业或管理活动。
4、建立安全教育培训检查制度。
总经理办公室对公司(包括义务安全队伍)的安全教育培训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于发现未履行安全教育培训制度规定的情况,将追究主管负责人的责任。
二、安全检查制度
1、安全生产检查内容
⑴查制度:检查安全生产制度的建立和健全情况,执行情况,查是否存在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冒险作业等情况。
⑵查隐患:检查安全文明生产情况,检查机电设备、各类建筑物是否存在不安全因素,检查平台、走道、低凹、地坑是否有安全可靠的护栏或盖板,检查废气、废液是否存在泄漏、冒泡、滴漏等现象,并检查是否达到规定的标准。
⑶查安全生产制度执行情况
每天巡回检查情况、每周安全员例会情况、每季安全主任例会情况
2、公司级安全生产大检查每季度进行一次,由主管副总经理负责召集有关部门人员组成检查组,对发现的隐患进行及时的整改。
各管理处每月进行一次由各部门主管参加的安全检查例会,检查整改情况,并向公司主管部门上报。
各班组每班进行“班前五分钟警示教育”,并进行班中巡回检查,最后进行“下班前(后)三分钟安全检查”总结。
3、组织各专业性、季节性的安全生产检查,并做好各类应急措施。
4、根据《安全生产经济责任制考核条例》进行奖惩。
三、劳保用品发放制度
1、为了确保劳保用品的合理使用,预防工伤事故,改善劳动条件及预防职业病的发生,按国家规定,职工在工作时应穿戴公司提供的相关防护用品。
2、从事生产劳动的员工,根据实际情况,发放不同工种所需的不同防护用品。
3、各类劳保用品按照发放标准由各部门、管理处负责人(或授权人)填写申领单并提交总经办领取。
4、总经理办公室负责公司劳保用品的采购工作。供应商必须具备劳防用品生产和销售资质,产品必须保质保量,并每月向总经理办公室报告费用支出情况。
5、在需要调整防护用品发放标准时,各部门(管理处)必须通知总经理办公室。
6、根据同行业、同工种享受同等标准的原则,同时兼职多个工种的员工,应按照主要工种的标准执行,不得重复领用。
7、从事有毒作业的员工需要使用防毒面具,工程维修人员需要使用工具包、安全带、安全绳、防护罩等,在发放防护用品时应予以考虑,各部门根据实际需要按规定申领。
四、隐患整改制度
1、公司及各部门(管理处)、班组的安全员和员工在检查、巡视或工作时,发现隐患必须及时向各级安全负责人汇报。
2、各部门(管理处)的安全负责人应及时安排对存在隐患设施的整改。
3、对于检查出的事故隐患,必须填写二联单,存根联留给相应的安全主管部门,反馈联交给整改部门和管理处。整改完毕后,反馈单需经过签名盖章后交给相应的安全主管部门。对于暂时无法整改的项目,必须提出相应的防范措施,并报公司主管副总经理批准。
五、伤亡事故的调查处理制度
1、发生各类人员及设备事故,必须在24小时内向公司主管部门、主管副总经理和工会上报。
2、必须立即组织人员进行救护,并保护好事故现场。
3、由公司安全事故调查小组负责事故的调查工作,指定专人撰写事故报告,并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处理有关善后事宜。
4、召开事故分析会议:
⑴分析事故原因;
⑵明确并追究责任;
⑶落实整改措施;
⑷对当事人及相关人员进行教育,吸取教训。
5、根据公司《安全生产经济责任制考核条例》进行处理,事故报告需进行登记存档,并上报集团公司。
六、安全技术经费计划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