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九条 机器运输和搬运
机器运输中应关闭发动机。搬运或存放机器时,锯片上一定要有保护装置,搬动时要使锯片向前方。
第四十条 油锯的使用注意事项
油锯在清理风倒木、悬浮木、折断木时不得单独作业,应配备助手,使用支架,并截断就地归堆。
第四十一条 抚育作业人员的要求
中幼林抚育人员必须正确使用佩戴劳动防护用品,经过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严禁酒后从事生产作业。
第四十二条 抚育作业的规定
抚育后采伐木和藤条灌木不得高于5公分,伐区内高于40公分的旧伐桩必须伐掉。
第四十三条 枝丫归堆和修枝
枝丫归堆后必须横山堆放,长不超过2米,宽不超过1.5米,高不超过1米,堆要整齐,成行成列,在林地空间,不得靠近活树。修理打枝时,要将低于1.7米的死枝清理干净,确保树干光滑。
第六章采种作业人员安全管理
第四十五条 采种作业人员的要求
采种作业人员,要选择技术熟练,受过专业训练的人员担任,患高血压、心脏病、癫痫和不适合高空作业人员,禁止上树采种。
第四十六条 上树采种的安全措施
上树采种,必须使用爬树器、安全带、安全绳等设备,保证防护设备质量,坚固适用。采种作业人员每组不得少于3人。
第四十七条 上树采种的注意事项
在上树采种时,必须站在不易折断的枝丫上,并系好安全带,严禁跨越树采种。采用机械设备采种作业的,应注意机械的安全使用和油料的安全管理。
第四十八条 上树采种的限制条件
遇有搭挂树和挂枝的树木,以及身畸形怪状等易折易断树木和五级以上风、雨、雪天时,不准上树采种。
第四十九条 地面捡运种子的安全措施
地面捡运种子人员应佩戴好安全帽,严禁与采种人员交叉作业。
第五十条 上下树的安全措施
采种人员上下树时,地面上要有人监护以防蹬空坠落,不准单人作业。
第七章割带、整地、造林人员安全管理
第五十一条 割带、整地作业的安全距离
割带、整地等作业人员,在作业时必须保持5米以上的安全距离。
第五十二条 清理工作的注意事项
清理倒木、树头、枝丫时,要抬运,不准用肩扛,在坡度较大和有滚动危险的地段清理倒木时,不准站在下坡作业。
第五十三条 工具的安装和使用
割带、刨穴、抚育等作业使用的工具,要经常检查,安装要牢固,并将刀、斧上套,锯上夹。
第五十四条 刨穴作业的要求
刨穴时,首先清除障碍物,确保作业安全。
第五十五条 整地和造林的安全距离
整地与造林同时进行时,前后距离不得小于3米。
第五十六条 陡坡造林的安全注意事项
在30度以上陡坡造林时,要防止浮石滚落伤人。
第五十七条 临时假植棚的安全要求
造林设临时假植棚,要搭牢固,经安全员检查,合格后方可使用。
第五十八条 作业人员的安全措施
作业人员要了解熟悉生产作业场所的环境,严禁单人出行,以防走失迷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