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 当分析重大事故和重复事故原因,发生制度性因素时;
8) 其它相关事项;
5.2.2 修订组织
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修订,本着制订部门组织修订的原则,当制订部门发生职能变化时,由该职能的后续承接部门组织。必要时,需了解该制度的制订的原始背景。
5.2.3 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的发放、使用、保管和回收,严格执行公司文件控制程序,保证各相关岗位和人员所使用的为最新有效版本。
5.2.4 修订依据
(1)国家行业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条例。
(2)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评审结果。
(3)制度执行过程中,员工提出其它合理建议。
5.2.5修订后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要履行会签手续,最后由安全管理领导小组主任审批后,修订版发布实施。
5.2.6 安全生产制度终止执行
为了进一步加强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的管理,本公司制定了以下详细的内容与要求:
5.1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制订
5.1.1 安保部将组织有关的专业部门制订公司级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并送达相关部门进行会签,征求修改意见。
5.1.2 安保部根据会签提出的修改意见,对初稿进行修改,形成审批稿。
5.1.3 审批稿经分管安全的领导审核后,由总经理审批,发布实施。
5.2 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评审与修订
5.2.1 评审
5.2.1.1 评审的频次
在正常情况下,每三年组织评审一次。然而,当出现以下情况时,可随时组织评审:
a) 适用的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要求废止、修订或新颁布时;
b) 公司的管理机构或体制发生重大调整时;
c) 公司的生产活动、服务发生重大变化时;
d) 当安全检查、风险评价或其他情况下发现涉及到规章制度的缺陷时;
e) 当上级管理部门提出相关整改意见时;
f) 当分析重大事故和重复性事故原因时,发现制度性因素时;
g) 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时;
h) 当生产设施新建、改建、扩建时;
i) 其他相关事项。
5.2.1.2 评审组织
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评审,本着制订部门组织相评审的原则。
5.2.1.3 评审内容:
a) 与法律、法规符合性;
b) 与公司发展总体水平的相适应性;
c) 与工艺流程和装置变化的相适应性;
d) 安全管理制度之间的相容性和匹配性。
5.2.1.4 评审输出
a) 评审结果作为安全生产制度修订的主要依据之一。
b) 评审结果要形成书面材料,反馈给参加评审的人员和审批人。
5.2.2 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