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员工必须自觉维护车间的整洁卫生,严禁破坏车间的文明卫生环境。
6、员工必须维护车间的各项设备和工具,按照规定进行操作,严禁违反规程乱用。下班前,员工必须按照规定进行班后维护,确保工具归位,设备复位,场地清洁。上班前,员工还必须对设备进行常规检查。
7、车间配备了齐全的安全防火设备,并定期进行维护和调整,以确保设备的技术状况良好。每个员工都应该熟悉防火设备的放置位置,并掌握使用技术。
8、禁止无故到非本组工位或非本组维修的车辆中去。
9、禁止无故启动汽车,包括启动汽车电器。
10、上班时间,员工必须绝对服从统一调度。
11、生产工作必须凭借任务委托书进行。严禁擅自修改任务委托书的内容。
12、进入车间送修车辆统一由维修顾问移动;任何员工未经许可,不得擅自开动车辆;非技术检验员和车间调度员不得外出进行路试检验,没有驾驶证的人员不得移动车辆。
13、上班时间应尽量少打私人电话。如果是个人家庭紧急情况,应说明情况后回复电话;如果是工作问题,必须经过相关经理批准才能回复电话。
14、员工在进入车间时不得携带与生产无关的物品。如果发现可疑或特殊情况,门卫或相关管理人员有权监督检查员工出入车间。
15、未经公司批准,严禁将车间设备和工具带出车间。
16、员工在上班时间需要外出办理个人紧急事务时,必须向车间管理人员请假。
17、经过公司批准的人员可以在车间主管或相关管理人员的陪同下参观。员工不应主动与参观者攀谈,但可以在车间经理的同意下回答客户的技术问题。
这些制度的制定旨在规范车间员工的行为,确保车间的正常运转。我们相信,只有遵守这些规定,才能保持良好的工作环境,提高生产效率。同时,也希望员工能够自觉遵守这些规定,并相互监督,共同营造一个和谐有序的工作氛围。
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完整流程8
一、基本要求
1、现场积极配合业主,遵守业主各项安全管理规定。本规定所称用火作业是指施工作业的动火,主要包括以下几种情况:
(1)气焊、电焊等各种焊接作业以及气割、磨光机、砂轮机等各种金属切割作业。
(2)使用喷灯、火炉、电炉等明火作业。
(3)烧烤管线、铁锤击打物件产生火花的其他作业。
(4)灌区连接临时电源,并使用非防爆电器设备和电动工具。
2、用火作业涉及进入受限空间、临时用电、高处作业等情况时,应办理相应的作业许可证。
3、在实施用火作业之前,应按照要求,对作业任务、危险环境和条件,以及风险控制措施进行观察识别和确认工作。
二、分工与职责
1、班组安全员负责对用火作业进行专业安全监管。
2、安全管理员是用火作业的安全监督员,负责监督、检查用火作业方案及其措施的落实情况。
3、安全部长负责督促指定和审核吹扫、处理方案;组织现场盲板的加装和拆除的检查确认工作;督促、协调用火及作业环境气体采样分析的工作。
4、项目总工负责制定用火作业方案和工艺吹扫处理方案,并落实各项安全措施;负责进行安全教育、安全交底、安全监护等工作。
5、用火作业人员的职责:
(1)用火作业人员应持有有效的本岗位工种作业证。
(2)用火作业人员应严格遵守“三不用火”的原则,即没有经批准的《用火作业许可证》不用火;用火监护人不在现场不用火;防火措施不落实不用火。对于不符合要求的情况,有权拒绝用火。
6、用火监护人的职责:
(1)用火监护人应持有岗位操作合格证;了解用火区域或岗位的生产过程,熟悉设备状况,有较强的责任心,能正确处理问题,并具备处理突发事故的能力。
(2)参加业主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组织的用火监护人培训班,考核合格后由安全监督部门发放《用火监护人资格证书》,持证上岗。
(3)在接到《用火作业许可证》后,应在安全技术人员和现场负责人的指导下,逐项检查落实防火措施,监督用火现场的情况。在用火过程中发现异常情况时,应及时采取措施,并佩戴明显的标志进行监火。在用火过程中不得离开现场,确需离开时,应由监护人收回《用火作业许可证》,暂停用火。
(4)发现用火部位与《用火作业许可证》不相符合,或者用火安全措施不落实时,用火监护人有权制止用火;当用火出现异常情况时有权停止用火;当用火人不执行“三不用火”且不听劝阻时,有权收回《用火作业许可证》,立即停止用火作业,并向单位报告。
三、用火作业分级
1、特级用火作业包括带有可燃或有毒介质的容器、设备、管线,以及在运行的液化气罐区防火堤内的作业。
2、一级用火作业包括可燃气体、可燃液体和有毒介质的泵房,以及可燃气体、燃液体和有毒介质的装卸作业区。
3、二级用火作业包括罐区的非防爆场所和防火间距以外的区域,包括操作室、变配电间、办公室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