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除特级、一级、二级用火范围以外的其他各类临时用火为三级用火。
5、改扩建等项目的用火,必须有安全技术人员在《用火作业许可证》备注栏目中注明并签字,五级风以上禁止露天用火作业。确需用火作业时,需进行用火作业升级管理。
四、《用火作业许可证》的办理
1、特级、一级、二级、三级用火作业前,应由用火单位的安全技术人员、单位负责人和施工用火作业负责人,对该项目是否采用用火方式的必要性进行论证,如果有其他非动火安全方式可首先采用。
2、针对作业内容、作业对象、作业环境和作业过程的所有危险危害因素进行危害识别,制定相应的作业程序和安全措施。
3、特级《用火作业许可证》的办理,需由用火单位的安全技术人员、业主负责人和施工用火作业负责人,落实用火安全措施后,上报业主主管领导。待生产部门和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审查合格后,方可签发。
4、一级《用火作业许可证》的办理,由安全技术人员填写《用火作业许可证》,安排用火化验分析。用火所在单位的安全技术人员和施工用火作业负责人,落实用火安全措施后,上报本单位主管领导。待生产部门和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审查合格后,方可签发。
5、二级、三级《用火作业许可证》的办理,由安全技术人员填写《用火作业许可证》,安排用火化验分析。用火所在单位的安全技术人员和施工用火作业负责人,上报业主主管领导。待业主生产部门和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审查合格后,方可签发。
6、用火安全措施的确认,需在与本次有关的主要安全措施对应选项内打勾,“相关单位意见”一栏由双方单位共同落实安全措施,各派一名用火监护人,按用火级别进行审批后,方可用火。
7、在盛装或输送可燃气体、可燃液体、有毒有害介质或其他重要的运行设备、容器、管线上进行焊接、钻孔或堵漏作业时,单位设备管理部门必须对施工方案进行确认,并对设备、容器、管线进行测厚。在《用火作业许可证》上签字。
8、作业结束后,用火人员、监护人以及参与用火作业的人员应清理现场。监护人确认无残留火种后方可离开。用火所在单位的安全技术员组织对用火现场进行验收合格后,在“完工验收”一栏签字。
9、《用火作业许可证》的时效,特级、一级《用火作业许可证》有效时间不超过8小时。二级《用火作业许可证》有效时间不超过12小时。三级《用火作业许可证》有效时间不超过5天。
五、用火与监护范围
1、特级、一级、二级用火作业限制为一处一张《用火作业许可证》和一名监护人。
2、检修期间的二级、三级用火作业限制为一处一张《用火作业许可证》,一名监护人可同时监护同一区域内的用火,但同一作业面的直线距离不得超过15米。最多不得超过3处。
3、特级、一级、二级和三级用火时,一张《用火作业许可证》不得超过3名用火人。
六、用火作业的安全措施
1、施工单位、业主和安全监护人应对用火作业活动进行全程监控和监护。
2、在储存、输送可燃物料的设备、容器和管道上进行用火作业时,应首先切断物料来源并加好符合规定要求的盲板。经彻底吹扫、清洗、置换并经分析合格后,方可用火。间隔时间超过30分钟后继续用火,应再次进行用火分析。
3、在正常运行的生产区域内,凡是可以不动的用火一概不动。能够拆下来的设备、管线都应拆下来移到安全地方进行用火。特级和一级用火应严格控制。
4、各级用火审批人应亲临现场检查,督促用火单位落实防火措施后,方可签发《用火作业许可证》。
5、施工单位应做好施工前的各项准备工作。化验室应尽可能缩短采样分析时间,为用火作业创造条件。
6、检修装置在彻底撤料、吹扫、置换和分析合格后,应采取有效隔离措施。
7、装置停工吹扫期间,严禁进行一切明火作业。
8、用火作业前应清除用火现场及周围的易燃物品,并配备足够适用的消防器材。距离用火点30米内严禁排放各类可燃气体,距离用火点15米内严禁排放各类可燃液体,距离用火点10米内严禁同时进行可燃溶剂清洗和喷漆等作业。
9、新建项目需要用火时,施工单位需提出用火申请,由用火地点所辖区域领导办理《用火作业许可证》,并指派用火监护人。
10、用火作业实行“三不用火”原则。安全监督部门和消防部门的各级领导、专职安全和消防管理人员有权随时检查用火作业情况。在发现违反规定的用火作业或危险用火作业时,有权收回《用火作业许可证》,停止用火。
11、在进行受限空间内的用火作业、临时用电作业时,不允许同时进行刷漆、喷漆作业,或使用可燃溶剂清洗等可能散发易燃气体、易燃液体的作业。
12、在受限空间内进行刷漆、喷漆和使用可燃溶剂清洗等可能散发易燃气体、易燃液体的作业时,使用的电气设备、照明等必须符合防爆要求。同时必须进行强制通风,并由监护人佩带便携式可燃气体报警仪,随时监测。当仪器报警时,必须立即撤离作业人员。
13、用火作业相关的安全措施:
(1)特级、一级、二级用火作业时,如果地面上有可燃物、洞、井、沟等情况,应进行检查分析。如果距离用火点15米以内有这些情况,应采取清理或封盖等措施。对于用火点周围有可能泄露易燃、可燃物料的设备,应采取有效的空间隔离措施。
(2)进行拆除管线的用火作业时,应查明内部介质走向,并制定相应的安全防火措施。
(3)用火作业前,应检查电气焊、手持电动工具等用火工具的安全程度,保证其安全可靠。
(4)使用气焊、气割进行用火作业时,乙炔瓶应直立放置,氧气瓶与乙炔瓶的间距不得小于5米,二者与用火点的间距不得小于10米,不得将气瓶暴晒在烈日下。
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完整流程9
企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基本上可分为两大类:
首先,我们有各种单项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这些规章制度包括安全生产教育制度、检查制度、劳动保护措施计划管理制度、特种作业人员培训制度、危险作业审批制度、工伤事故管理制度、工业卫生管理制度、劳动保护用品管理制度、厂区交通运输管理制度、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制度、电气安全管理制度、消防管理制度等。
其次,我们还有岗位安全操作规程。这些规程是针对各工种、各岗位操作工的具体操作规范。
接下来,我们将重点讨论工厂车间管理制度。在车间管理方面,可以从以下内容开始:
1、车间8S管理规定:整理、整顿、清扫、清洁、安全、素养、节约、保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