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各类电气设备和线路安装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和规范,电气设备要绝缘良好,其金属外壳必须具有保护性接地或接零措施;在有爆炸危险的气体或粉尘的工作场所,要使用防爆型电气设备。
3. 公司对可能发生职业中毒、人身伤害或其他事故的,应视实际需要,配备必要的抢救药品、器材,并定期检查更换。
三. 特种设备必须按下列检验周期进行安全性能检验:
1. 溶解乙炔气瓶,每三年进行一次检验。
2. 液化石油气钢瓶,出厂满四年进行第一次检验;出厂满七年进行第二次检验;出厂九至十三年的,每两年检验一次。
职工安全卫生保护措施
1. 公司必须建立符合国家规定的工作时间和休假制度。职工加班加点应在不损害职工健康和职工自愿的原则下进行。
2. 公司应根据生产的特点和实际需要,发给职工发需的防护用品,并督促其按规定正确使用。
3. 公司禁止招用未满16周岁的童工,禁止安排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工从事有毒、有害、过重的体力劳动或危险作业。
4. 公司应通过卫生部门防疫站对生产工人进行上岗前体检和定期体检,采取措施,预防职业病。
伤亡事故管理
1. 劳动过程中发生的员工伤亡事故,公司必须严格按规定做好报告、调查、分析、处理等管理工作。
2. 发生职工伤亡事故后,公司负责人应立即组织抢救伤员,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扩大和保护事故现场,做好善后工作,并报告集团公司。
安全生产工作标准
1. 消防管理:消防器材设施配置充足,完好齐全,摆放合理,定期保养;消防通道通畅,员工掌握器材使用方法。
2. 用电管理:线路完好归位,电器设施完好齐整,定期保养,负荷内使用;电工持证上岗。
3. 用气管理:管道完好归位,气瓶配备防震胶圈,立式放置,定期更新;气库设施齐全,值班记录完整。
4. 物料管理:归类归位摆放,标识清晰;危险品与易潮品有保护措施;现场无呆滞物料。
5. 装卸管理:不损伤产品或物料,不野蛮工作;机动叉车司机持证上岗,限制时速;装卸设备专人保管。
6. 危险工序操作管理:关键设备定期保养;冲压人员佩带耳塞,手套;焊接人员佩带面具,眼镜手套;喷粉人员佩带防毒口罩、手套、绝缘鞋;打砂及清洗人员佩带安全帽、眼镜、手套、防尘口罩等;焊接冲压人员定期培训,持证上岗。
7. 环境卫生管理:生产现场、办公场所、走道楼梯干净整洁,无卫生死角,无不明物品;玻璃门窗、休息桌椅、陈列设施定期擦拭,无灰尘覆盖;墙角无蜘蛛网,地面无积水;厕所无异味。
8. 防护管理:各类门、窗、护栏无损坏;天花、墙壁、地面、管道无裂缝、损坏或渗漏;各类劳动防护定期更新。
车间消防安全生产“十不准”
一. 不准在车间内吸烟,擅自进行明火作业。
二. 不准占用疏散通道。
三. 不准在安全出口或疏散通道上安装栅栏等影响疏散的障碍物。
四. 不准在生产工作期间将安全出口大门上锁或关闭。
五. 不准随便动用消防器材。
六. 非机修人员不准擅自拆装机器设备。
七. 不准无证上岗操作危险机台。
八. 故障设备未修好前,不准使用。
九. 上班时间不准怠工、滋事、打架或擅离职守。
十. 不准赤膀赤脚进车间,不准带小孩进车间。
电、气焊防火制度
一. 焊工应经过专门培训,掌握焊割安全技术,并经过考试合格后,方准独立操作。
二. 焊割前按规定进行“动火作业申请”,核准后方可进行。
三. 焊割作业要选择安全地点,焊割前要仔细检查上下左右情况,周围的可燃物必须清除,如不能清除时,应采取浇湿、遮隔等安全可靠措施加以保护。
四. 盛过或盛有可燃性气体或粉尘的易爆场所焊割,在这些场所附近进行焊割时,应按有关规定,保持一定距离。
六. 焊割操作不准与油漆、喷漆、木工等易燃操作同部位、同时间、上下交叉作业。
七. 电焊机地线不准接在建筑物、机器设备、各种管道、金属道、金属架上,必须设立专用地线,不得借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