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 不得使用有故障的焊接工具。电焊的导线不要与装有气体的气瓶接触。
九. 焊割工作点火前要遵守操作规程,焊割结束或离开现场时,必须切断电源、气源,并仔细查现场,清除火灾隐患;在闷顶、隔墙等隐蔽场所焊接,操作完毕半小时内反复检查,以防暗燃发生。
十. 焊割现场必须配备灭火器材,应有专人现场监护。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设备、工程建设、劳动场所
第一条:各种设备和仪器不得超负荷和带病运行,并要做到正确使用,经常维护,定期检修。不符合安全要求的陈旧设备应有计划地更新和改造。
第二条:电气设备和线路应符合国家有关安全规定。电气设备应有可熔保险和漏电保护,绝缘必须良好,并有可靠的接地或接零保护措施。产生大量蒸气、腐蚀性气体或粉尘的工作场所应使用密闭型电气设备。有易燃易爆危险的工作场所应配备防爆型电气设备。潮湿场所和移动式的电气设备应采用安全电压。电气设备必须符合相应防护等级的安全技术要求。
第三条:引进国外设备时,对国内不能配套的安全附件,必需同时引进。引进的安全附件应符合我国的安全要求。
第四条:凡新建、改建、扩建、迁建生产场地以及技术改造工程,都必需安排劳动保护设施的建设,并要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简称三同时)。
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小手册汇总7
为了更好地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气象法》、中煤矿建集团《关于加强年雷电灾害防御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的要求,加强施工现场雷电防御管理,有效预防雷电引发的事故,减轻雷电灾害可能造成的损失,保护项目财产和员工生命安全,我们根据项目实际情况特制定了以下安全培训制度。
1、对于电工、金属焊接、切割等作业的操作人员必须接受专门的安全培训,并经过考核合格后才能持证上岗。
2、在采用新方法、添设新设备或调换工人工作岗位时,必须对工人进行新操作方法和新工作岗位的安全教育。
3、建立安全活动日和班前班后安全例会制度,对职工进行定期的安全教育,结合文化生活,开展各种安全生产的宣传活动。
4、定期对职工进行用电、防雷、消防知识教育,使他们能够熟练掌握所使用器材的正确使用方法。
为了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加强防雷装置的安全监察力度,保障施工现场的安全,我们特制定了自检巡查制度。
1、防雷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2、操作人员负责施工现场电气、仪表、配电设施、通排风装置及建筑物的巡查管理,确保其处于完好状态。
3、操作人员负责配电室的安全装置,变压器、避雷装置及用电设备上的负荷行程限制装置等的巡查管理工作。
4、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确保班前讲安全,班中查安全,班后总结安全。
5、防雷操作人员对设备的安全运行负责管理,并做好相关记录。
6、每天深入作业施工现场检查,及时整改事故隐患,积极督促有关人员做好防雷设备安全装置的维护保养工作,确保其处于完好状态。
7、严格遵守劳动纪律和工艺操作,制止违章违纪行为,消除用电过程中的各种不安全因素,防止事故的发生。
为了及时发现和处理事故隐患,保障防雷设备的安全可靠性,我们制定了事故报告制度。
1、严格执行国家有关防雷安全设备管理的法规政策,按规定程序投入使用,并定期进行检测、维护、保养,确保安全可靠。
2、对事故隐患要及时进行治理,如一时难以治理,要采取防范监护措施,并积极防止新的隐患形成。
3、对防雷使用和重大危险源要进行登记和建档,定期进行检测、评估、监控,并制定应急预案,告知从业人员和相关人员在紧急情况下应采取的应急措施。同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将重大危险源及相关安全措施、应急措施报上级安委会办公室、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和气象部门备案。
4、防雷使用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时,必须立即组织抢救,并按规定立即向上级安委会和当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及气象部门报告,不得隐瞒或拖延,也不得在事故调查处理期间擅离职守或私自处理。
5、发现事故隐患或其他不安全因素,应立即向现场安全管理人员或单位负责人报告,接到报告的人员应及时处理。
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小手册汇总8
一、目的:
加强公司生产工作的劳动保护,改善劳动条件,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保证员工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促进公司事业的发展。
二、范围:
适用于公司范围。
三、组织机构与职责:
1、公司成立由总经理任主任,各部门主管为成员的安全生产办公室。其主要职责是:
(1) 研究制定安全生产技术措施和劳动保护计划。
(2) 制定、修订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并对这些制度的贯切执行情景执行监督检查。
(3) 组织有关部门研究制定防止职业危害的措施,并监督执行。
(4) 根据有关规定,制定,制定本公司的劳动保护用品、保健食品发放标准,并监督执行。
(5) 监督日常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及时消除生安全事故隐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