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周五由区长和安全监理主持召开区队隐患排查会,对上周重大事故隐患整改处理情况进行总结,对施工现场存在的隐患和下周重大事故隐患进行详细排查。
四、专业隐患排查
由专业副总负责组织相关人员对分管范围内各生产系统进行安全评价,对评价出的问题由各专业负责制定整改措施,并落实整改。
五、矿井隐患排查
成立以总工程师为主的重大隐患排查“专家组”,按照专家排隐患、分管领导抓整改、安监处负责监督的原则,每月下旬由矿总工程师负责组织副矿长、各专业副总、生产部室负责人及有关人员对全矿井的重特大、重大事故隐患进行排查,确定隐患等级和整改时间,明确整改、验收负责人,对属于重特大事故隐患的由专业组织制定治理方案,各专业对隐患闭合情况进行验收,安监处对隐患闭合情况负责监督考核。
第二节 隐患排查制度
一、日检制度
为了扎实做好隐患排查整改工作,促进矿井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特制定了本制度。
法人是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矿长是安全生产的主要责任人,应带头认真执行各项规章管理制度,对隐患排查整改工作做出总体的安排和部署。
严格执行矿领导跟班制度,队长、班长、安全员、瓦检员负责日常隐患排查,矿领导检查落实,对井下各系统环节的整改工作进行检查、监督和指导。
每班检查的隐患要有记录,对检查出来的隐患要认真填写,及时落实整改措施、整改时间和责任人。
当日检查发现问题和隐患整改情况,实行隐患整改复查闭合管理,由当班安全员进行复查,信息站的信息员填写隐患整改复查闭合台账。
隐患落实整改应根据检查和落实情况进行记录和台账的管理。
矿领导按照相关要求带班下井作业,次数不少于相关规定,并有记录。认真填写班前会议记录、带班日记、交接班登记和信息反馈卡。
安全专职检查人员对井下安全生产环节的检查应做到全面、细致、不留死角,严格隐患整改,保证各项工作的落实。
技术人员每天下井对各项工程建设的技术参数、实施效果进行检查和安排落实,施工质量及规格不符合《规程》或相关规定的,责令重新处理,并根据相关处罚标准进行处罚到位。
二、周检制度
为了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及时消除事故隐患,实现安全生产,根据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煤矿安全规程》,结合煤矿实际,特制定了本制度。
按照规定,由安监科组织,积极开展每周的自检自查工作。
参与检查人员必须严格执行检查不漏环节,不留死角。对各系统进行严查严治。
查出隐患必须有隐患检查记录登记台账,按照“三定五落实”原则,督促责任单位进行整改。
检查结果及上周检查隐患整改情况,在周二的安全办公会议和安全例会上进行公布,对隐患整改不力或不及时的单位,按照标准进行处罚。
隐患整改结束后,相关检查人员必须组织对整改效果进行复查验收,并填写隐患整改闭合台账。
加强周检档案管理工作,所有原始检查记录台账和整改验收台账必须收集整理,由安监科建立档案进行保管。
三、月检制度
根据《安全生产法》、《矿山安全法》和《煤矿安全规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矿井实际,特制定了本制度。
矿每月对井上下各系统、相关软件资料建设工作存在问题进行一次彻底的检查和排查。
矿月检参与人员有副矿长、各科室负责人、技术员、队长、班长、安全员等相关工作人员。
检查范围包括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认真贯彻落实情况,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各工种软件、员工培训计划的执行情况等。
会议明确工作职责,按照隐患整改压力层层传递的原则,根据隐患类别,落实专项资金逐条整改,限期整改隐患实行专人负责,随时跟踪督促,保证整改效果及进度。
制定安全防范措施,加强对隐患的监控,并告知作业人员在紧急情况下应采取的措施,否则,不准从事相关作业。
矿每月将事故隐患排查、整改作为安全办公会议、安全检查和安全绩效考核的重要内容,及时研究整改措施,对事故隐患进行监控,落实整改措施,防范事故发生。
每月底召开隐患整改分析会议,及时总结隐患整改的过程中难点问题,整改资金的到位使用情况,对当月隐患整改先进工作人员进行表扬,整改成绩差者给予处罚或批评。
第三节 隐患记录制度
一、对于存在的各种隐患,不管是上级行业部门检查隐患,还是自查隐患,必须按照隐患整改“三定”、“五落实”原则,进行及时整改。
二、一般隐患在检查过程中直接交代班长或当班值班人员安排处理,下一班带班领导进行跟踪复查整改效果。
三、隐患整改结束后,应建立隐患整改记录登记台账,登记台账应记录隐患整改结束时间、使用资金、验收时间以及整改效果等内容。
四、隐患整改调度登记表应由煤矿安全督察人员填写,相关责任人进行签字认可,方可组织进行整改,不允许无措施盲目组织整改。
五、隐患排查整改记录各种台帐,应按照年度、月度集中定制成册,集中档案管理。
六、登记台帐在每个月末,应有隐患整改详细统计记录,台帐内容应包括隐患整改的条数、一般隐患条数、较大隐患以及重大隐患条数,使用整改资金情况总额等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