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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汇总1
一、根据国家和省规定的要求,我们需要对全体职工进行安全生产知识的培训和考核。只有经过培训并且考核合格的职工才能上岗进行作业。
二、公司的安检部门负责对新入场工人进行三级教育和安全技术培训的指导和检查工作。在培训结束后,我们会进行考试,只有通过考试的工人才能上岗。
三、特殊工种作业人员必须经过本工种的安全技术教育,并且通过考核后才能发放上岗证。上岗证每年需要进行复审。
四、我们的工程队注重安全宣传,努力增强职工的安全意识。在工人进厂之前和之后,我们会对他们进行教育和岗前培训,确保每个人都接受到安全培训。我们也会整理和归档培训情况和工人的安全考核资料。
五、在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进行施工调换工作岗位时,我们会对操作人员进行新技术操作和新岗位的安全教育。只有经过教育的工人才能上岗操作。
六、我们会定期对各级领导干部和安全干部进行培训,以提升他们的安全意识和管理能力。
七、项目经理和工长要对所属工地的职工进行每周一次的安全生产教育,以确保他们对安全生产有充分的了解。
八、在节假日前后,各单位会根据具体情况对所属职工进行法纪教育,以提醒他们遵守规章制度。节后我们会组织开收心会,教育职工集中精力搞好安全生产。
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汇总2
1、贯彻执行国家和地方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各项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并加强对其执行情况的监督和检查。保障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全面贯彻执行,确保安全管理的科学性和规范性。
2、建立健全各级生产管理人员及一线工人的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各级管理人员和一线工人的安全生产责任,加强安全生产意识和责任意识的培养,促使每个人都能够主动参与到安全生产中来。
3、各项目工程的安全措施必须齐全、到位。确保各项工程的安全措施完善,并加强对施工现场的安全检查和监督,防止安全隐患的发生。
4、坚持特殊工种持证上岗,对特殊工种按规定进行体检、培训、考核,签发作业合格证。特殊工种持证上岗,能够确保其具备必要的安全操作知识和技能,提高特殊工种工人的安全意识和技能水平。
5、定期对职工进行安全教育,新工人入场后要进行“三级”安全教育。通过定期的安全教育,提高职工的安全意识,加强对安全操作规程的理解和掌握。
6、发生工伤事故及时上报,严肃处理未遂事故的责任者。对于发生的工伤事故,要及时上报,并进行调查和处理,严惩责任人,以起到警示作用。
7、安全网、安全带、安全帽必须有材质证明,使用半年以上的安全网、安全带必须检验后方可使用。确保安全设备的质量和有效性,避免因安全设备的损坏或老化导致的安全事故。
8、机械设备安全装置齐全有效,手持式电动工具必须全部安装漏电保护器。确保机械设备的安全性能符合要求,减少机械设备操作过程中的安全风险。
9、施工用电符合安全操作规程。严格按照安全操作规程进行施工用电,防止因施工用电不规范而引发的安全事故。
10、任何机械设备不准带病作业。对于存在故障或损坏的机械设备,不允许继续使用,以避免因机械设备故障引发的安全事故。
11、对采取新工艺、特殊结构的工程,都必须先进行操作方法和安全教育,才能上岗操作。在开展新工艺和特殊结构的施工过程中,必须加强对操作方法和安全教育的培训,确保施工人员具备相应的操作能力。
12、在安全教育基础上,每半年组织全体职工安全知识考试一次。通过安全知识考试,检验职工对安全知识的掌握程度,及时发现和纠正安全知识方面的不足。
13、坚持各级领导、生产技术负责人安全值班制度,每班必须有安全值班员。通过安全值班制度,确保施工现场的安全监控和及时应对,保障施工过程中的安全。
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汇总3
1、外来人员是指因本单位工程或工作需要,由外单位指派临时进驻本单位工作的人员,包括建筑工程公司、绿化公司、物业公司、各类维保公司、进修人员、志愿服务人员等。
2、外来人员在本单位工作期间应佩戴医院统一制作的临时胸牌识别标志,或以工作服区别。
3、外来人员在本单位工作期间应自觉遵守医院的各项规章制度。如有违纪行为,医院将有权按照有关规定处理,根据情况可终止在本院的工作,并请其离开医院。如果情节严重,构成犯罪,将通过警方追究其刑事责任。
4、外来建筑工地单位如因工作需要,在本单位内搭建临时工棚及宿舍等,必须报请医院审批同意,未经许可不得临时搭建。其建筑要求、建筑材料、易燃易爆物品、电器设备安装、消防设施布局等均应符合安全要求,需由医院后勤处和保卫处门审核认可后方可施工搭建。
5、建筑施工单位在医院内设置的临时工棚及宿舍内严禁乱拉电线,严禁使用电加热器,电餐具取暖烧煮。一经发现,应予以没收和处理,并根据情节给予一定的处罚。如造成医院财产损失,将依法追究赔偿责任。
6、外来单位携带施工工具及物资进入医院,应书面清单分别报工程部备案,以便携带出院后查验。
7、外来单位人员如有违纪行为,医院将按有关规定处理。如果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行为,医院将报警方调查处理,直至追究当事人的刑事责任。
8、外来人员在医院内未经许可不得动用各类明火,电焊工应持有有效的特殊工种操作证和医院保卫处签发的动火证方可上岗操作。
9、未经审批不得动用各类明火,电焊工应持有效的特殊工种操作证和医院保卫处签发的动火证方能上岗操作。
10、外来人员在工作期间和工作场所应主动配合医院的治安防范、消防和环境卫生、控烟、文明建设等方面的各项管理制度,以及监督检查工作。
11、外来人员所在的单位应指派一名负责人与医院相关部门进行对接,并保持联系和协调工作。
12、对于外来人员的安全和健康问题,医院将提供必要的指导和帮助。同时,外来人员也应积极配合医院的安全培训和健康检查工作。
13、医院将加强对外来人员的管理和监督,确保他们的工作安全和生活环境卫生。
14、医院将定期组织对外来人员的工作情况进行评估和总结,及时发现问题并采取相应的措施加以解决。
15、医院鼓励外来人员提出建议和意见,同时也欢迎他们对医院的工作进行监督,共同促进医院的发展和进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