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八条 门站夜班班长下班前(8:00左右)准确记录站内超声波流量计累计气量和同煤锅炉房等调压站流量计累计气量,再到省公司末站进行气量交接,核对无误后,签字盖章取回《购销气量交接单》。
第二十九条 门站夜班班长进行核算、统计各场站用气量,核实无误后,由部门经理签字,报送总经理、生产副总、调度指挥中心。
第三十条 气量交接数据必须准确无误,站内相关人员必须遵守《保密协议》的相关条款。
第六章 附则
第三十一条 违反本管理制度的员工按照公司《违纪职工处罚条例》有关条款进行相应处罚。
第三十二条 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安全生产制度主要包括哪些示例4
钢水罐是用于吊运高温金属熔液的容器。为了保证运转过程中的百分之百可靠性,制定了以下规定:
(1) 罐耳轴和吊车钩板应保持润滑,不能干磨。可以使用纳基黄干油或二硫化钼润滑脂进行润滑。
(2) 在装载高温金属熔液时,不得装得过满,距离罐沿应保持约400mm的距离,以免熔液溢出烧坏罐体和耳轴。
(3) 严禁在罐体或耳轴上乱割乱焊,也严禁使用重锤或其他重物对罐体和耳轴进行碰撞或敲打。
(4) 如果罐体或耳轴表面有裂纹、明显的伤痕或者耳轴磨损超过名义直径的9%(35mm),该罐应立即停止使用。
(5) 罐嘴、罐皮和罐沿不得挂钢或挂渣。
(6) 如果罐皮的厚度烧损超过50%,应该进行更换。
(7) 经常检查罐耳轴周围的焊缝,看是否有裂纹或者开焊的情况。
(8) 钢水罐由浇钢车间负责,他们负责给罐耳轴和吊车板钩抹油。一旦发现罐体或耳轴变形、裂纹、开焊等情况,应立即报告设备科进行鉴定处理。
(9) 设备科每季度将组织相关人员对罐体和耳轴进行全面检查,每年还将联系钢研院进行一次耳轴超声波探伤。
以上规定的目的是为了确保钢水罐在运转过程中的安全可靠性。通过定期的检查和维护,可以及时发现和处理罐体和耳轴的问题,避免事故的发生。同时,采取润滑措施和注意装载时的限制,可以保护罐体和耳轴不受磨损和烧损的影响,延长其使用寿命。这些规定的执行需要浇钢车间和设备科的密切合作,共同确保钢水罐的安全运行。
安全生产制度主要包括哪些示例5
一、施工现场与高空作业
1、严禁不戴安全帽进入施工现场,违者责令离开施工现场,并每次罚款30元,工班长每次50元。
2、严禁穿拖鞋进入施工现场,违者立即停止工作,每次罚款30元。
3、严禁穿硬底易滑鞋从事架上作业,违者罚款30元。
4、严禁打架、斗殴,违者双方当事人各罚款50元。
5、严禁高空作业向下抛扔任何物品,违者罚款50元,造成后果的责任自负。
6、严禁酒后高空作业,违者罚款100元并停止作业。
7、高空作业时,必须佩戴安全带,拴好安全绳,违者罚款30元。
8、严禁上料盘,自主升降平台乘人,违者每次罚机械操作人员50元,搭乘人员30元。
9、严禁擅自拆取施工现场建筑设施及机械设备零部件,违者罚款100元,严重者按偷盗论处。
10、严禁擅自拆拿安全网上绳索,违者罚款200元,造成后果的责任自负。
11、现场不听从安检人员指正,违者罚款30元。
12、扣压、拒收或拖延执行“安全隐患整改通知书”罚当事人100元,罚施工单位300元。
13、对安全检查中查出的安全问题,未在限期内整改的,罚施工单位有关领导100元,罚施工单位300元。
二、施工机械
1、施工中各种机械设备,操作人员必须经过技术培训,取得合格证后方准许上岗,罚款50元,违章指挥者,罚款100元。
2、所有机械必须实行“三定”(定人、定机、定安全操作规程),悬挂安全操作牌,未实行“三定”的机械不得使用,违者罚操作人员50元,罚主管领导100元。
3、严禁非操作人员动用机械,违者罚款100元,罚施工单位200元。
4、手执电动机具操作人员必须戴绝缘手套,穿绝缘鞋,违者罚款30元。
5、机动车辆严禁无证驾驶,违者每次罚驾驶者200元。
6、非载人机动车辆,严禁载人,违者每次罚驾驶者100元,罚搭乘人员5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