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在各项目工程中,安全措施必须齐全、到位。我们要确保安全技术资料的完备,并且禁止在没有安全措施的情况下进行施工。未经验收的安全设施也一律不得使用。
4、我们要坚持特殊工种持证上岗的原则,对特殊工种进行体检、培训、考核,并签发作业合格证。未经过培训的作业人员一律不得上岗作业。
5、我们要定期对职工进行安全教育,特别是新工人入场后要进行“三级”安全教育。任何新进场工人或调换工种的工人,在未经过安全教育考试之前,都不得进场作业。
6、一旦发生工伤事故,我们要及时上报,并严肃处理未遂事故的责任者。这样可以及时发现和纠正安全隐患,有效避免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7、对于安全网、安全带、安全帽等安全装备,我们要求必须有材质证明。使用半年以上的安全网、安全带必须经过检验合格后才能继续使用。
8、我们要确保机械设备的安全装置齐全有效,特别是手持式电动工具必须全部安装漏电保护器。这样可以降低因机械设备故障引起的安全事故风险。
9、我们要确保施工用电符合安全操作规程,避免因用电不当而引发的安全隐患。
10、任何机械设备都不得带病作业。我们要定期检查和维护机械设备,确保其正常运行,避免因设备故障造成的安全事故。
11、对于采取新工艺、特殊结构的工程,我们必须先进行操作方法和安全教育,才能上岗操作。这样可以确保工程施工过程中的安全。
12、除了定期的安全教育,我们还要每半年组织全体职工进行安全知识考试一次。这样可以检验和加强职工的安全意识和知识水平。
13、我们要坚持各级领导、生产技术负责人的安全值班制度,确保每班都有安全值班员。这样可以及时应对突发情况,保障生产过程中的安全。
安全生产工作规范化制度精选7
根据抚宁区教育局创建“平安校园”的要求,确保做到无火灾、无刑事案件、无重大责任事故、无造成社会影响事件、无师生违法犯罪,校园及周边秩序良好,保证创建“平安校园”工作顺利进行。为使我校安全工作规范、有条理,提高广大教职工的责任意识,特制定我校安全生产制度。
一、学校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1、签订中心学校与我校、学校与教师安全工作责任书。
2、责任范围根据各教职工的岗位职责而定,岗位职责所示岗位工作的区域、岗位工作的对象即为该岗位的安全责任范围。该岗位对“范围”内的安全负有直接责任。凡违反学校安全管理制度者,可直接追究其责任。
3、学校领导、教职工因故“换班”、“离岗”须征得有关领导同意,否则在此期间的安全责任自负。
4、各教职工在“范围”内发现安全隐患,且无力整改的,应及时与学校、上级主管部门联系,以求迅速消除隐患。对隐而不报者,后果自负。
5、对破坏事故现场或设法推卸责任者,一经查实,从严处罚。
6、本责任制与各教职工年终考核挂钩,具体可根据损失情况给予各级行政处罚,严重者追究民事、刑事等法律责任。
二、学校安全工作投入保障制度
1、学校成立安全领导小组,各有关安全方面责任落实到人。定时和不定时督促检查安全措施和学生遵守安全规则情况,把事故隐患消除在萌芽之中。
2、学校做好治安、防暴、防盗、防火工作。
3、加强检查,严防玻璃、砖石等高空坠落,在第一时间内消除所发现的危房、危墙、危树等各种危险隐患。
4、抓好用电安全,消除学校不安全的用电和不合理的电器安装。
5、学校应配齐必备的急救药品。
6、抓好卫生管理和督促检查,严防食物中毒和细菌性痢疾等肠道传染病的发生。
7、学校定期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讲座,并进行板报,各班每周必须有一节课时间进行安全教育。
8、学校要严格安全值日制度,值班老师必须按时到岗,加强巡视,认真履行职责。
三、学校基础建设项目安全工作管理制度
1、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基建施工方针,提高施工管理水平。
2、基建施工单位必须是有资质的单位,施工过程中的安全管理由施工单位负责。
3、基建施工过程中必须以学生的安全放在第一位,原则上应在学生不在校的情况下施工,如有特殊情况,必须做好防范措施,不得让学生进入施工区域。
4、基建施工过程中,对民工的管理由施工单位负责,不得随意进出教学区,学校要做好防盗工作。
5、学校后勤部门要经常检查督促施工质量,保证施工的安全。
四、学校基础设施、设备管理、检查和维修制度
为了确保学校财产和教师学生生命财产安全,及时发现校园内不安全因素,迅速消除事故隐患、防止事故发生、改善学校办学条件,搞好安全工作,制定以下安全检查制度。
1、查内容:学校设施安全,课堂活动、校内外活动场所安全。
2、查现场,查隐患为主。查设备以及相应安全卫生设施是否符合安全要求。例如校内路面是否畅通,出入是否有秩序,教室内电器设施是否安全接地,通风情况,消防设施、学生饮用水是否符合安全卫生规定。
3、查管理、查制度:检查负责人是否重视安全工作,安全制度是否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