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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怎么写精品1
为了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制度建设,确保项目安全生产各项目标落到实处,特制定本制度。
为了确保安全生产工作的有效推进,本制度采取精神奖励与物质奖励相结合的方式,同时对安全生产工作不落实或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的采取以处罚以教育与经济手段、行政处罚相结合的方式,把激励、教育、处罚贯穿于安全生产的始终。
本制度坚持奖罚分明的原则,对在安全生产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予以表彰和奖励;对发生事故的单位和责任人予以处罚;对在工作中因严重失职、渎职、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生产现场劳动纪律造成事故或隐瞒事故、弄虚作假的,给予重罚。
奖励规定如下:
符合以下情况之一的单位,项目对责任单位实行奖励:
(一)负伤率在1%以下的单位,按其所缴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的5%进行奖励;
(二)事故率在2%以下的单位,按其所缴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的5%进行奖励;
(三)事故费率在1.5%以下的单位,按所降部分的30%进行奖励。
目标考核综合分达90分及以上的单位,项目对工区长、职能部门责任人按其所缴纳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的50%予以一次性奖励。
有以下表现之一的班组、施工队、人员,皆纳入安全生产奖励范围,奖励费用在安全生产管理基金中支付:
(一)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令、法规,在改善劳动条件及防止工伤事故和职业危害中做出显著成绩的;
(二)及时消除事故隐患,避免了重大事故发生的;
(三)发生事故时,积极抢救并采取措施,防止事故扩大,使职工生命和国家财产减少损失的;
(四)在安全技术、职业卫生方面积极采用先进技术,提出重要建议被采纳,有发明创造或科研成果、成绩显著的;
(五)坚守岗位、忠守职责,在劳动安全卫生工作中做出成绩的。
安全奖励应根据责任贡献的大小、安全工作的难易程度,分开档次,严禁平均主义,一次性奖励由安全领导小组讨论决定。
处罚规定如下:
符合以下情况之一的,项目对责任人实行经济处罚(必要时给予行政处罚):
(一)发生伤亡事故时,按下列规定,对事故负有直接责任的当事人实行经济罚款:
1)一起事故造成直接经济损失在贰千元以内的,按10%的比例对事故责任人进行处罚。
2)一起事故造成直接经济损失在贰千元至伍千元的,罚款数额在二仟元的基础上,其余部分按8%的比例计算。
3)一起事故造成直接经济损失在五仟元以上的,罚款数额在伍仟元的基础上,其余部分按5%的比例计算。
4)一起事故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0万元以上的,上报公司,由公司安委会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处理决定。
(二)发生伤亡事故时,涉及对事故负有领导责任和管理责任的各级责任人,应按责任大小实行经济罚款(视情况研究确定数额)。对造成重大伤亡事故的责任者,除按事故责任大小实行经济罚款外,还要追究行政责任,情节严重、触犯刑律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符合以下情况之一的,项目对责任单位负责人实行处罚:
(一)负伤率超过1%的单位,按其所缴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的5%进行处罚;
(二)事故率超过2%的单位,按其所缴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的5%进行处罚;
(三)事故费率超过1.5%的单位,按所超部分的30%进行处罚。
经目标考核不合格的单位,按其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的30%予以罚款,罚款在所缴纳的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中扣除。同时实行安全生产“一票否决”制,取消当年度评先资格。
被罚款单位要按照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及时上缴项目部,责任单位的罚款应在事故处理后一周内上交项目财务核算部。不按规定时间交纳罚款,将被回罚处罚。安全罚款纳入安全生产保障资金,专款专用,严禁挪作他用。
此外,还制定了安全生产违章违规处罚细则,具体包括施工现场与高空作业、施工机械、施工用电、防爆、防火等方面的规定。这些规定主要针对施工现场的安全工作进行了细致的规范,对违反规定的行为进行了相应的处罚。对于施工现场和施工过程中的违章违规行为,根据情节的严重程度,对责任人员和责任单位进行罚款,以保障施工现场的安全。同时,还对施工现场中的施工机械、施工用电、防爆、防火等方面的安全工作进行了具体规定,并对违反规定的行为进行了相应的罚款。
总之,通过制定安全生产制度和违章违规处罚细则,可以更好地推进安全生产工作,确保施工现场的安全和人员的身体健康,降低事故发生的概率,保护工人的权益。
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怎么写精品2
为了规范煤矿安全管理工作,防止煤矿安全生产事故发生,根据《煤矿安全生产基本条件规定》、《煤矿安全规程》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首先,市级、县级煤炭管理部门要针对煤炭行业安全管理制定中、长期规划,并积极引进、推广使用。这是为了确保煤矿安全管理工作的连续性和有效性。
其次,市煤炭管理部门每季度要组织一次以“一通三防”为重点的安全检查,检查结果要有记录,并在全市进行通报。县级煤炭管理部门每月要组织一次“一通三防”安全检查,检查结果也要有记录。这样可以及时发现存在的安全隐患,并采取相应的措施进行整改。
同时,市煤炭管理部门要组织安排好每年的矿井瓦斯鉴定和煤的自燃倾向性及爆炸性鉴定工作,县级煤炭管理部门要积极支持和协助市煤炭管理部门工作。这样可以及时了解矿井的瓦斯和自燃情况,采取相应的预防措施,确保矿井的安全生产。
市、县两级煤炭管理部门还要对本地区矿井是否进行瓦斯抽放进行科学界定,并积极指导符合抽放条件的矿井进行瓦斯抽放。这样可以有效降低矿井内的瓦斯浓度,减少瓦斯爆炸的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