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外,市煤炭管理部门要对各煤矿“一通三防”管理机构人员及从业人员进行培训,提高他们的安全意识和技能。这样可以增强煤矿安全管理的专业性和科学性。
市煤炭管理部门负责全市煤矿监控网络系统的统一管理、维护、监督和控制。各县级煤炭管理部门负责本区域煤矿网络监控系统及设备的日常运行和维护,及时向市煤炭管理部门反映网络故障,协调技术人员和煤矿处理各种障。这样可以确保煤矿监控系统的正常运行,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
市煤炭管理部门要对县级煤炭管理部门的“一通三防”管理工作给予支持并督促、检查指导县级煤炭管理部门的工作。这样可以促使县级煤炭管理部门不断改进和提升安全管理水平。
对于安全措施的上报和审批制度,火区启封措施、改变全矿井通风系统时的通风设计及安全措施、规定的串联风措施等措施由县(市、区)煤炭管理部门初审后,上报市煤炭管理部门审批。其他“一通三防”安全措施由县(市、区)煤炭管理部门审批。这样可以确保煤炭企业的安全措施得到合理的审批和落实。
市煤炭管理部门接到县(市、区)煤炭管理部门报来的措施后,要在15天内给予批复。这样可以加快安全措施的审批进程,提高工作效率。
市级煤炭管理部门每半年与上级业务部门联系,对本市煤炭行业的瓦检器、风表等安全检测仪器进行校验、强检。并组织、协调、指导县级煤炭管理部门对所属区域煤矿的甲烷传感器按规定进行校验。这样可以确保安全检测仪器的准确性和可靠性,提高安全监测的效果。
市、县两级煤炭管理部门要积极主动地帮助、指导煤炭企业解决管理中的各种安全技术问题。这样可以提供专业的技术支持和指导,帮助企业提升安全管理水平。
各煤矿必须成立安全管理机构,负责本矿井的安全管理工作及从业人员安全知识的培训、教育工作。这样可以确保安全管理工作的专业性和连续性,提高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和技能。
为了便于掌握事故、隐患等情况,以便及时采取针对性措施,规定了事故上报制度。发生火灾事故、瓦斯燃烧与爆炸事故(无论有无人员伤亡)、有害气体中毒、缺氧窒息及其它原因引起的伤亡事故都需要上报。上报程序根据不同情况有所不同,但都要及时向有关部门汇报,以便及时采取行动。
各煤矿要建立管理记录,如矿井测风记录、瓦斯检查记录、巷道贯通记录、排放瓦斯记录、反风设施检查记录、清扫煤尘记录、自燃发火记录等。这样可以方便各级煤炭管理部门进行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并解决问题。
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怎么写精品3
1. 目的
为了加强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的管理,及时评审和修订,确保企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持续合规性、充分性、有效性、适用性和可操作性,保证岗位所使用的为最新有效版本,制定本制度。
2.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范围内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标准评审和修订管理。
3. 引用法规、标准
《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为本制度的主要参考依据。
4. 职责
4.1 安全生产部负责组织公司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编制、评审、修订工作,确保制度的合规性和有效性。
4.2 公司安委会主任负责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的审批工作,确保制度的合法性和可行性。
4.3 安全生产部负责组织公司安全操作规程的发布工作,确保规程的及时性和准确性。
4.4 各部门负责制定本部门相关的安全操作规程并适时修订,确保规程的适用性和实用性。
4.5 公司工会组织负责对相关制度、规程评审、修订的参与与监督,确保制度的公正性和民主性。
5.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制订
5.1 安全生产部组织有关的专业部门制订公司级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并送达相关部门进行会签,征求修改意见,确保制度的全面性和合理性。
5.2 安全生产部根据会签提出的修改意见,对初稿进行修改,形成审批稿。
5.3 审批稿经分管副总审核后由总经理审批,发布实施,确保制度的权威性和可执行性。
6. 评审与修订
6.1 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评审
6.1.1 评审的频次:正常情况下,每三年组织评审一次;当出现以下情况时,可随时组织评审。
6.1.1.1 适用的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要求废止、修订或新颁布时;
6.1.1.2 公司的管理机构或体制发生重大调整时;
6.1.1.3 公司的生产活动、服务发生重大变化时;
6.1.1.4 当安全检查、风险评价或其他情况下发现涉及到规章制度的缺陷时;
6.1.1.5 当上级管理部门提出相关整改意见时;
6.1.1.6 当分析重大事故和重复性事故原因时,发现制度性因素时;
6.1.1.7 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时;
6.1.1.8 当生产设施新建、改建、扩建时;
6.1.1.8 其他相关事项。
6.1.2 评审组织: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评审,应由相关部门组织评审的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