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确保奖励制度的有效运行,财务部将根据考核结果和年度奖励、处罚方案提供专项经费的保障。
我们与各部门经理签订了安全生产职责书,明确了各部门的安全生产职责。
对于履行安全生产职责制、消除事故隐患、取得显著成绩的个人和部门,我们将给予奖励。对于符合以下条件的员工,由工会和技术部提出奖励方案,报主管领导审批,并给予一次性100—1000元的奖励:
⑴ 职工发现重大事故隐患,防止事故发生;
⑵ 事故发生后用心进行抢救和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扩大,减轻国家和群众的损失;
⑶ 在安全生产、食品卫生等方面有发明创造或技术革新,取得明显效果;
⑷ 在安全管理、安全技术、食品卫生等方面提出合理化推荐并取得显著成绩;
⑸ 对违章指挥、违章操作、违反劳动纪律进行举报。
对于违反安全生产规定的个人和部门,我们将进行相应的处罚。根据安全生产检查制度的规定进行检查,根据检查结果下发罚款通知。违章个人需要在收到通知后的3日内上交罚款给财务部,如果未按时交纳,将从下月工资中扣除。
具体的处罚标准如下:
⑴ 违章指挥每出现一次,罚款200元;
⑵ 安全职责制不落实,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和生产班组不按规定开展活动及安全活动记录不完整的,罚款部门负责人100元;
⑶ 违反操作规程和劳动纪律未造成事故,罚款违章者50元;
⑷ 不组织或不参加各类人员的安全检查、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的,每发现一次罚款当事人100元;
⑸ 无“操作证”独立上岗操作的,每发现一人罚款部门负责人100元;
⑹ 拆卸或不使用安全防护设施的,每发现一人罚款部门负责人100元;
⑺ 发生伤亡事故或未遂事故隐瞒不报、谎报或拖延不报的,每发现一次罚款该部门负责人及办事人各200元;
⑻ 对认真执行劳动安全法规和维护安全生产的人员故意刁难、打骂或实施打击报复的,每发现一次罚款200元;
⑼ 破坏事故现场,阻挠对事故的调查处理或提供假证的,每发现一次罚款当事人200元;
⑽ 接到“事故隐患通知单”后不及时采取措施的,每发现一次罚款部门负责人300元;
⑾ 发生轻伤事故1人或因燃烧、爆炸事故造成直接经济损失8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扣发部门负责人半年二次工资;直接经济损失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对部门负责人加倍处罚;
⑿ 发生重伤事故1人或因燃烧、爆炸事故造成直接经济损失3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扣发部门负责人半年岗帖;直接经济损失10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对部门负责人扣发全年岗帖并处以通报批评;
⒀ 发生死亡1人或因燃烧、爆炸事故造成直接经济损失20万元以上的,将报上级部门处理;
⒁ 发生一起多人伤亡事故,根据伤亡等级进行相应的处罚,按照上述条款进行叠加;
⒂ 对各部门行政正职的处罚还将叠加安全生产职责书的处罚规定。
此外,我们还对个人违反纪律的行为进行处罚。违反以下规定的个人,将给予50元到1000元的经济处罚:
⑴ 不按规定穿戴劳动防护用品的个人;
⑵ 在非指定地点吸烟的餐饮业人员;
⑶ 在工作场地(如办公室、值班室、仓库、工作间等)停放自行车、摩托车的人员;
⑷ 超范围使用设备的个人;
⑸ 非特种作业人员从事特种作业的个人;
⑹ 开动有缺陷并有可能造成事故的设备的个人;
⑺ 未经允许在非指定场所使用电炉、电褥等或私自焚烧物品的个人。
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度合集6
1、贯彻执行国家和地方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各项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为了确保安全生产,我们将严格遵守国家和地方相关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以及各项安全管理规章制度。这些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执行将成为我们安全生产工作的基础。
2、建立健全各级生产管理人员及一线工人的安全生产责任制。
我们将建立健全一套完整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包括各级生产管理人员以及一线工人的安全生产责任。每个人都将对自己的工作安全负有责任,并严格按照相应的安全操作程序进行工作。
3、各项目工程的安全措施必须齐全、到位。安全技术资料必须齐全,无安全措施不准施工,未经验收的安全设施一律不准使用。
为了确保工程项目的安全,我们要求每个项目的安全措施必须齐全、到位。同时,所有必要的安全技术资料也必须完备。如果没有相应的安全措施,我们将不允许进行施工。并且,未经验收的安全设施一律不准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