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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汇总10篇
大小:482.18KB 10页 发布时间: 2024-05-30 05:08:19 19.37k 18.77k

很多人不知道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怎么制定合适,下面由小编为大家整理了相关模版,希望能对大家有帮助。

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汇总1

1、首先,可以设立食品卫生宿命检查监督小组,他们可以定期或不定期对商场进行商品卫生检查和环境卫生检查。这样可以确保商场的食品卫生达到标准,并且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

2、其次,商场在采购和进货过程中需要严格把好关。特别是对于油、米、肉、菜等大宗食品,要定点采购,不准采购霉变、有毒、有害或无证不合格的食品。这样可以确保所购食品的卫生安全。

3、商场应规范食品加工操作流程。例如,要做到粗细分区,将肉类和蔬菜分开,生熟食物要隔离,洗消工作要严格执行。这样可以避免交叉污染,确保食品的卫生质量。

4、商场在储存食品时应进行冷藏保鲜。对于不需要保鲜的食品,应放在离地隔墙的地方,分类堆放整齐。在使用之前,要检查食品是否有变质或变味的情况。这样可以保证食品的新鲜度和品质。

5、商场要保证不出售变质或夹生不熟的食物,严防病毒交叉感染引发食物中毒。这可以通过对食品的质量进行严格把控和检查来实现。

6、商场应规范食品运送渠道。对于做好的食品,应通过专用电梯和密闭容器进行运送。这样可以避免外界污染和交叉感染的可能性。

7、最后,商场的食品卫生检查结果应该有记录,并进行汇报。如果发现问题,应立即解决,并追究相关职责人的责任。这样可以确保食品卫生工作的持续改进和质量提升。

通过以上措施的实施,我们可以确保商场的食品卫生水平达到标准,并且提供给消费者安全、健康的食品。这不仅是商场的责任,也是对消费者的负责。只有确保食品卫生安全,才能保障消费者的健康。

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汇总2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集团公司的安全生产管理,防止和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建立和完善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规范,实现企业稳定、和谐和良好的生产经营环境,根据《安全生产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省、市的安全管理规定,结合集团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了本制度。

第二条 集团公司严格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按照“企业负责、行业管理、国家监督、群众监督、劳动者遵章守纪”的原则,建立了“管生产必须管安全,谁主管谁负责”的主体安全生产管理责任体系。

第二章 组织与职责

第三条 各集团行政正职是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本集团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

第四条 各集团公司应该成立安全生产委员会(以下简称安委会),统一协调指导下属企业的生产安全、消防安全、交通安全和职业健康等各项安全生产工作。安全生产委员会的主任委员担任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其他成员由分公司经理(部门负责人)及相关人员组成。

第五条 安委会下设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各分公司均成立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该小组的组长由企业经理(负责人)担任。

第六条 安委会的主要职责包括:

(一)审定本集团公司安全生产年度工作计划,并督促落实;

(二)监督执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并督促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三)组织、协调安全生产大检查,组织、协调调查处理安全事故;

(四)组织重大事故隐患评估,并督促立项整改;

(五)审查重大突发事件应急救援预案;

(六)审定安全生产先进集体、单位和先进工作者,决定表彰事宜;

(七)讨论决定安全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及应采取的措施;

第三章 安全生产责任制

第七条 各集团公司和企业应制定各级领导干部、管理人员、岗位员工和部门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责任制应做到“一职一责,一岗一责”。

第八条 安全生产责任制应简练、实用,符合岗位要求,具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第九条 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各级领导干部、管理人员、岗位员工和部门必须认真履行各自的安全职责。

第十条 企业应制定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办法,定期进行考核,并公示考核结果。

第四章 安全教育培训

第十一条 各企业应采取各种途径,定期对员工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技术素质,确保员工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技能和事故防范能力。

第十二条 企业和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分管领导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具备与本单位所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相适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

第十三条 应坚持对新入厂员工和转岗工人进行安全教育,建立健全的安全教育档案,安全教育时间不得少于4学时。

第十四条 要加强对临时雇用人员的安全培训和考核工作,开展对外来施工人员的安全教育。

第十五条 企业要加强安全继续教育,不断提高员工的操作技能和事故防范能力,每季度必须进行一次全员安全培训,并对培训内容进行书面考核。

第五章 安全检查

第十六条 各集团公司和企业应制定安全检查制度,制定相关的检查表格和记录表,坚持日常检查,落实岗检、巡检、交接班检查,并记录检查结果。各集团公司每季度至少进行一次综合安全检查,企业每月至少进行一次综合安全检查。

第十七条 企业应根据季节变化、节假日生产特点以及特殊作业要求,组织开展专项安全检查或专业安全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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