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制定整改措施,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
5.对事故责任人进行处罚。
第四十四条 对安全生产事故的处罚规定如下:
1.根据职责权限所有的安全事故必须将责任追究到相关的责任部门和直接责任人。
2.对于公司内发生的II和III级安全事故,根据具体情况分析由上级部门或董事会决定对总经理的责任追究和考核意见,同时追究责任部门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考核办法有罚款、降职、免职、辞退等。
3.对于公司内发生的I级安全事故和一般安全事故,根据具体情况分析由总经理决定追究给予责任部门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考核办法有罚款、降职等。
第五章 附 则
第四十五条 违反《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办法》的,公司综合管理部将发出整改和考核通知书,无正当理由延期整改或不整改的部门负责人或人员将加重处罚。
第四十六条 本办法由综合管理部制订和解释,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实施。
第一条 成立应急机构,明确负责人、各成员以及各自的职责。负责人负责指挥整个应急队伍,协调各部门和人员处理进行雷电灾害事件。各成员按照各自的职责分工和管理权限做好相关的应急处理工作。
第二条 雷电的破坏作用在于强大的电流、炽热的高温、猛烈的冲击波、剧变的电磁场,以及强烈的电磁辐射等物理效应,可以使建筑物、电器设备受损,信息网络出现故障甚至瘫痪,引起爆炸和火灾,造成人员的伤亡。所以在成立应急小组时,要考虑各种事故发生的可能性,以确定成员的组成和各自的分工。
第三条 如雷击建筑物致使受损严重的,应通知有关部门进行安全性评估。
第四条 导致网络故障时,除了检查在线设备的损坏程度以外,对不在工作状态的网络设备和电脑都应做全面的检查,以便及时发现问题,从而采取相应的措施把损失降到最低。
第五条 发生火灾时要启动相应的消防应急预案。
第六条 如果发生人员伤亡,要报告当地公安部门。当雷电击倒人致使心脏活动和呼吸停止时,应采取人工呼吸和体外心脏按摩的方法进行抢救,同时尽快通知医院前来抢救。
第七条 在救灾过程中,要考虑是否应切断电、气、水源等,以避免二次灾害。
第八条 发生雷击事故时,一方面要及时采取相应的措施将损失控制到最小,一方面要向上级领导部门和气象部门报告,保护好现场,协助有关技术人员到现场勘察、取证,分析事故原因,提出解决方法。
最新版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精选9
1、 目的
为了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把安全生产工作列于各项工作的首位,特制定本制度。
2、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所有与本企业的安全生产有关的管理。
3、职责
3.1 行政部职责
3.1.1 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职责制度,确保安全生产工作的有序进行。
3.1.2 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执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法令法规,确保本制度切实执行落实。
3.1.3 开展经常性的安全生产教育活动,提高职工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3.1.4 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确保生产过程的安全可靠。
3.2 生产部职责
3.2.1 加强安全生产检查,及时整改事故隐患和尘毒危险,积极改善劳动条件,保障员工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3.2.2 组织制定并实施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确保在发生事故时能够及时、有效地进行救援工作,并及时、如实上报生产安全事故。
3.2.3 控制废水、废气、废料排放,控制噪声污染,以符合国家有关标准,保护环境和生态系统的稳定。
3.2.4 控制生产、运输、储存过程中化学品的污染,同时控制生产时产生化学物品,确保生产过程的安全和环境的可持续发展。
3.3 操作人员职责
3.3.1 遵守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遵守各项操作规程,遵守劳动纪律,保障生产安全。
3.3.2 积极学习安全生产知识,不断提高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3.3.3 坚决反对违反安全生产规定的行为,纠正和制止违章作业、违章指挥,确保生产过程的安全和稳定。
3.3.4 自觉遵守劳动纪律、职业道德,依法订立的厂纪厂,爱岗敬业,钻研业务技术,提高工作效率。
3.3.5 控制废水、废气、废料排放,控制噪声污染,以符合国家有关标准,保护环境和生态系统的稳定。
3.3.6 控制生产、运输、储存过程中化学品的污染,同时控制生产时产生化学物品,确保生产过程的安全和环境的可持续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