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自主性原则:尊重学生的主体地位,以学生自主活动为主,尽量让学生多练、多动,给学生提供尽可能多的时间和想象、创造空间。
2、自愿性原则:学生在选择校本课程的科目时,教师应尊重学生的意愿,按照各自的选择重新组班开展活动,并在一定的时间段内允许学生重新选择课程项目,充分尊重学生的意愿,发挥学生的个性特长。
3、灵活性原则:教学内容和方法应根据学生的实际情况而定,教师应从学生的能力和基础等差异出发,因材施教,灵活地安排内容和形式,使全体学生都得到发展。
4、开放性原则:体现在目标的多元化、内容的宽泛性、即时性,时间空间的广域性和可变性,评价的主体性和差异性。
校本课程每周安排2课时,以年级为单位按原班级组班,将选修的校本课程排入课表,每周安排两次。上课地点包括原教室、各活动教室、实验室、图书馆、体育馆、学生活动中心、操场等,由教务处负责统一编排并相对固定。选修课程原则上由本年级的老师担任,每门选修课程由学校确定一位负责人,根据参与课程开发的情况和教育教学能力来确定。
四、课程评价与改进
1、课程方案的评价
学校建立了较为规范的自觉自律的内部评价与改进机制。校本课程开发主要是由学校自主进行的,校本课程的评价更多地依靠学校进行自觉自律的自我评价。学校通过对学生、学生家长和教师的问卷调查以及必要的专家指导,不断反思课程开发过程中出现的各种问题。例如,校本课程规划方案在课程定位、学生学业负担、教师工作量等方面是否符合国家课程计划和相关政策?是否有利于推进素质教育?校本课程目标是否科学、合理、有效?课程结构和门类是否合理?是否有利于改变学习方式或实现学习方式的多样化?课程评价的方法是否多元?是否体现实用性、可行性、适切性、准确性等等。学校将及时进行自我批评、自我激励和自我改进,以保证校本课程开发的健康顺利运行。
2、学生评价
学生评价强调过程性评价,综合考虑学生在学习过程中的表现、态度、积极性、参与状况等因素。学生评价分为“优秀”、“良好”、“一般”和“较差”四个等级,是学生获得该课程学分的依据,也是评选优秀学生的依据之一。具体的评价工作由任课教师负责执行和落实,在该课程结束时由教务处统一登记并存档管理。学生如有不同意见,可向学校提出,学校负责核实并及时反馈。
学生评价主要考虑以下几个方面:
(1)学生学习该课程的学时总量;
(2)学生在学习过程中的表现,如态度、积极性、参与状况等;
(3)学生的小组评议意见和任课教师的评价;
(4)学生家长的反映;
(5)学习成果,包括通过实践操作、作品鉴定、竞赛、评比、汇报演出等形式展示的学习成果,这些成果记录于学生的成长记录袋内。
3、教师评价
教师评价主要考虑以下几个方面:
(1)教师对学校整体教学计划的执行情况和教学目标的达成情况;
(2)教师平时选修课程教学中教学常规的执行情况;
(3)教学的实际效果和学生的反映;
(4)学生家长的反映;
(5)学生的学习成果。
五、配套措施
1、成立校本课程开发研究工作小组,负责教师的校本课程开发师资培训和师资整合。该小组还负责对教师或教师工作组上报的校本课程规划方案进行集体审议和指导,并将校本课程规划方案报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备案和审议。
2、学校聘请教育局、教研室及相关专家进行校本课程的指导工作。
3、教务处、年级部和备课组积极协调、安排和组织教学计划的执行。
4、校本课程与必修课程一样,计入教师的工作量,并通过听课、查阅资料、调查访问等形式对教师的工作实绩进行考核,并记录在教师的业务档案中。
5、学校保证课程开展必需的场地、器材、经费等物质条件,并严格落实时间、师资、内容、评价等各个方面的保障措施。
在评价校本课程方面,一方面要充分考虑学生、教师、学校和课程诸方面的综合因素,多方面采集和收集信息,进行分析和综合,总结经验,找出差距,提出丰富、补充校本课程的方案。另一方面,要将形成性评价和终结性评价结合起来,用综合分析的方法对校本课程的开发与实施进行评估。特别要重视发展过程的形成性评价,为终结性评价奠定基础、提供依据,使终结性评价具有客观性和说服力。进而,提出改进工作的思路和计划,作为下一阶段教学活动的起点。这样一个循环往复的过程,既是校本课程开发与实施的不断完善过程,也是评价改革不断深化和发展的过程。
校本拓展型课程开发与实施方案5
校本课程的评价主要依靠学校进行自我评价,通过反思课程开发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进行自我批评、自我激励和自我改进,以确保校本课程的健康顺利运行。建立规范的自觉自律的内部评价与改进机制是成功进行校本课程开发的重要条件。
校本课程的评价原则是根据《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纲要(试行)》提出的“建立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的评价体系”、“建立促进教师不断提高的评价体系”和“建立促进课程不断发展的评价体系”来确定的。这意味着学生、教师和课程自身都是课程评价的主要对象。校本课程开发的价值追求主要包括学生个性发展、教师专业发展和学校特色形成。
校本课程的评价内容包括对课程、对学生和对课程评价体系的评价。对于课程的评价,主要从学生选择人数、学生实际接受效果、领导与教师的评价、学生问卷调查和教师授课方式和运用现代教育技术等方面进行评价。学校的校本课程开发委员会应该综合考虑这些因素,形成对课程开发者的最终评价。
对学生的评价主要采用学分制。学分的给定应考虑学生学习该课程的学时总量、学生在学习过程中的表现和学习的客观效果。其中,学生参与学习的学时量的考核为主,过程与结果为辅,最终的学分要综合考虑这三个因素。
对课程评价体系的评价主要由学校校本课程实验研究小组负责。校长担任课程改革组长,全面负责制定校本课程评价体系。评价标准要分学科制订,科学、合理、细致,具有教育和发展功能。评价要符合学校办学思想和育人目标,体现学校的办学特色和学生的多元化、生动化发展。评价还要关注教师对自己教学行为的分析与反思,校长、教师、学生和家长共同参与,研究校本课程的可操作性和实用性,不断提高校本课程的开发水平。
校本课程评价应周期性地对学校课程执行情况、课程实施中的问题进行分析评估,调整课程内容,改进教学管理,形成校本课程不断革新、不断适应学校学生学习需求的机制。
校本课程评价的对象包括校本课程开发的情境与目标定位的评价、校本课程方案的可行性评价、校本课程实施过程的评价和校本课程实施效果的评估。评价内容涵盖了对校本课程开发的情境与目标定位的评价分析、校本课程方案可行性的评价、校本课程实施过程的评价和校本课程实施效果的分析评估。评价的科学性、合理性、全面性、有效性和可信性等方面需要被考虑。
总之,校本课程评价是学校对自身校本课程开发的一种重要机制。通过对课程、学生和课程评价体系的评价,学校可以不断改进校本课程的质量,促进学生全面发展,提高教师的专业水平,并形成学校的办学特色。
校本拓展型课程开发与实施方案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