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 负责排查的人员每月进行一次大排查,每星期进行一次小检查,一旦发现问题,要确保在最短的时间内解决。
5. 负责排查的人员在进行排查时要认真细致,不能有任何疏漏,除非出现不可抗力因素,否则如果发生安全事故,将会追究排查责任人的责任。
6. 负责排查的人员在进行排查时要做好记录,如果发现危险隐患,应及时向园长汇报。对于可以自行解决的隐患,应立即消除;对于无法立即解决的隐患,应及时提出处理方案,并交由幼儿园讨论解决。对于重大危险情况,幼儿园应及时向上级报告。
7. 负责幼儿园安全工作的副园长必须制定相关的安全管理制度,并做好检查和督促工作;负责教学的副园长负责幼儿的安全教育和安全管理,并收集相关资料;总务主任和安保组长负责安全隐患的排查和排除。如果未履行好自己的职责,造成安全事故,责任人将直接负责。
8. 及时排查和整改安全隐患和不稳定因素,维护和保养设施设备。向师生广泛宣传危害因素和危险状况,在安全隐患部位和易发生危险的地方设置安全警示标志,对于本单位的重大危险源实施有效监控。坚持安全检查月报告制度,幼儿园要将当月的安全隐患排查和整改情况报告上级教育行政部门。
9. 幼儿园对排查出的各类安全隐患要及时进行整改,如果遇到无法解决或整改困难的重大安全隐患,要及时向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或当地政府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