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交接班
3.1.1交接班应按照公司规定的时间进行,交接班班长同时在班长记录薄上签字,接班人员接班后,交班人员即离开岗位。
3.1.2接班前饮酒者不得接班;如出现此情况,班长应报告直接领导。
3.1.3如因故不能值班,应在接班前8小时向班长请假或向直接领导请假。
3.1.4正常情况下,每班工作人员不得少于编制人数,岗位出现空缺时,应有人顶替。
3.1.5在进行事故处理时,不应交接班。仅在处理告一段落后,得到公司领导允许后方可进行交接班。如果交接班的签字尚未完成时发生事故,由交班人员负责处理,接班人员协助。
3.1.6若接班人员未按时接班,交班人员应报告班长或组长,由机动人员代替,或者由交班者继续工作,但继续工作不得超过2小时。
3.1.7工作人员在交接班时,应交代清楚,接班后发现新的问题,由接班人负责。
3.1.8根据规定应进行交接的记录、报表、资料、备品备件以及房室、设备状况都应交接清楚。交班者必须将生产运行方式、注意事项、设备情况、本班和上班出现的问题及上级的指示和文件等交代清楚,接班者如有疑问要及时提出,交班者必须给予说明。
3.2交班
3.2.1交班人员在交班前应做好以下工作:
3.2.1.1进行设备及工作场所的清扫;
3.2.1.2各种记录、报表、工具、备品备件齐全完好无差错;
3.2.1.3做好所有技术记录;
3.2.1.4准备好接班后的相关原材料。
3.2.2交班人员交班前应向接班人员交代设备运行情况、存在的缺陷和预防事故的措施、上级领导的相关指示、检修方面的试验措施、预计下班进行的工作以及本班工作中取得的经验、问题和教训。无法交接时应在记录本上详细说明。
3.2.3交班人员应详细回答接班人员提出的问题,并尽力完成他们提出的应由本班进行的工作。
3.2.4全体交班人员交班后,应参加由班长主持的班后碰头会,总结经验,理解教训,表扬优秀的人和事。
3.3接班
3.3.1接班人员在交班前20分钟到达现场,听取交班班长的口头交待;
3.3.2接班人员在听取交代后,根据以下分工进行设备检查:
3.3.2.1班长:审阅班长日志,检查切割系统、行车、配料系统、原料制备系统和配汽蒸压系统的情况;检查现场卫生情况。
3.3.2.2配料浇注及料浆制备岗位人员:审阅运行日志,检查除尘器、水泥仓、石灰仓、粉煤灰浆罐、废浆罐、计量秤、铝粉罐、浇注搅拌机、除尘器、计算机系统、摆渡车、控制盘、水阀门、各搅拌机和泵,以及粉煤灰库、工业水和自来水的情况以及与之相关的设备,如行车和卷扬机等设备的情况;检查现场卫生情况。
3.3.2.3成品岗位人员:审阅运行日志和切割尺寸变动情况,检查行车、空模回到、切割机组和废浆系统的情况;检查废浆搅拌机、废浆泵、废浆罐、小车轨道、阀门和卷扬机等设备的情况,检查现场卫生情况。
3.3.2.4配汽岗位人员:审阅运行日志和成品交接表,检查蒸压釜、出入釜卷扬机、出入釜小车、底板车、减温水箱、疏水阀、高压分汽缸、减压阀、蒸汽门、蒸压釜控制组、控制盘、减温装置、表计、初养室汽门等设备的情况;检查现场卫生情况。
3.3.2.5接班前,各接班人员向接班组长口头汇报检查情况,并认真听取组长的工作安排、安全注意事项和事故预测等。
3.3.3接班人员对生产工艺、设备状况、存在的缺陷以及本班的产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