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规定的安全措施是否落实;
3.所用的设备、工具是否符合安全规定;
4.作业场地以及物品的堆放是否符合安全规范;
5.个人防护用品、用具是否准备齐全,是否可靠;
6.操作要领、操作规程是否明确。
(二)日常安全生产检查,主要由各部门负责人负责。他们将深入生产现场巡视和检查安全生产情况,主要内容包括:
1.是否有职工反映安全生产存在的问题;
2.职工是否遵守劳动纪律,是否遵守安全生产操作规程;
3.生产场所是否符合安全要求。
(三)专业性安全生产检查,主要由公司每年组织对电气设备、机械设备、危险物品、消防设施、运输车辆、防尘防毒、防暑降温、厨房、集体宿舍等进行检查。
第七章生产场所及设备安全措施
为了保障员工的安全和健康,我们决定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劳动安全和劳动卫生规定和标准,为员工提供符合要求的劳动条件和生产场所。
生产经营场所必须符合以下要求:
1.生产经营场所应整齐、清洁,光线充足,通风良好。车道应平坦畅通,通道应有足够的照明。
2.在生产经营场所内应设置安全警示标志。
3.生产、使用和储存化学危险品时,应根据危险品的种类设置相应的通风、防火、防爆、防毒、防静电、隔离操作等安全设施。
4.生产作业场所和仓库严禁住人。
我们的生产设备及其安全设施必须符合以下要求:
1.生产设备必须进行正常维护保养,定期检修,保持安全防护性能良好。
2.各类电气设备和线路的安装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和规范。电气设备要有良好的绝缘性能,金属外壳必须具备保护性接地或接零措施。在有爆炸危险的气体或粉尘的工作场所,必须使用防爆型电气设备。
3.公司必须根据实际需要,配备必要的抢救药品和器材,对可能发生职业中毒、人身伤害或其他事故的情况采取措施进行预防。
第八章职工安全卫生保护措施
为了保护职工的安全和健康,我们决定建立符合国家规定的工作时间和休假制度。职工的加班加点工作必须在不损害职工健康和职工自愿的原则下进行。
公司将根据生产的特点和实际需要,发给职工所需的防护用品,并督促他们按照规定正确使用。
公司禁止招用未满16周岁的童工,并禁止安排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工从事有毒、有害、过重的体力劳动或危险作业。
公司将通过卫生部门防疫站对生产工人进行入职体检和入职后定期体检,采取措施预防职业病。
第九章伤亡事故管理
为了做好员工伤亡事故的管理工作,我们决定严格按照规定报告、调查、分析和处理劳动过程中发生的员工伤亡事故。
发生职工伤亡事故后,公司负责人应立即组织抢救伤员,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扩大和保护事故现场,做好善后工作,并报告集团公司。
第十章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关于健全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5
1、奖励制度
为了认可和鼓励那些认真执行上级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模范遵守公司各项安全生产制度、防止事故发生和职业病危害,并为公司做出贡献的车间、部门和个人,我们设立了以下适当奖励:
1.1、对那些提出合理化建议,并且这些建议被采纳并产生明显效果的人进行奖励;
1.2、对那些制止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防止事故发生的人进行奖励;
1.3、对那些及时发现或消除事故隐患,避免重大事故发生的人进行奖励;
1.4、对那些在抢险救灾中表现出色的人进行奖励;
1.5、对那些积极参加公司各种形式的安全生产活动,并被评为先进车间、部门、班组和个人的人进行奖励;
1.6、对那些被省、市、局、公司评为安全生产先进个人的人进行奖励;
1.7、对那些对消防和安全工作作出特殊贡献的人进行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