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忠于职守,积极负责,及时报告有关领导部门发现的重大安全隐患;
对以上群体和员工的奖励方式包括:表彰、记功、晋级、授予荣誉称号和发放一次性奖金。
奖励经费将从公司的奖励基金或税后留利中专项拨款。
处罚条件
以下行为之一的群体和员工,如果经过批评教育仍不改正的,应予以严肃处理:
1、贯彻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法规不力,导致分厂(分公司)和部门管理混乱,员工无章可循,造成重大伤亡、火灾、爆炸事故的;
2、安全教育与检查督促不力,未及时采取预防措施对事故隐患进行整改,导致各类重大事故的发生;
3、违反规章制度,违章指挥,造成伤亡事故的责任者;
4、因违反规章制度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而造成伤亡事故的责任者;
5、未经许可擅自使用他人设备,或者损坏或拆除安全设施导致各类重大事故的责任者;
6、未执行“三同时”评审的新建、改建、扩建及革新、挖潜项目;
7、违反规章制度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的责任者;
8、不正确使用劳动保护用品,或者女员工进入作业场所不戴安全帽;
9、未办理危险作业的审批手续;
10、无操作证而单独进行操作;
11、带小孩进入作业场所;
12、穿拖鞋进入生产作业区域(特定情况除外),或者赤膊、敞衣、穿裙、穿高跟鞋进入生产作业区域;
13、交通运输车辆人物混装,或者未戴安全防护排气罩进入油化库的车辆驾驶人员。
对于触犯上述行为的责任部门和个人,应纳入经济责任制考核,有关责任者应根据情节轻重给予必要的政纪处分或经济处罚(可同时进行),特别严重的还应追究法律责任。
行政纪律处分包括: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留用察看和开除。
2024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示例3
1目的
本规定的目的是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旨在增强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安全防护能力,减少伤亡事故的发生,确保生产顺利进行。
2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下属生产单位,以确保所有生产单位都能遵守安全规定。
3安全生产教育
3.1每年,生产单位必须自行组织对员工进行一次专门的安全知识培训,以提升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安全防护能力。
3.2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接受专业技术培训,并在获得岗位操作证后方可上岗,以确保他们具备必要的操作技能和安全意识。
3.3新进公司的员工必须接受安全培训教育,并经过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以确保他们了解公司的安全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3.4安全教育培训的主要内容包括国家和地方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规、标准,以及公司的安全规章制度、规范和操作规程等。
3.5生产单位必须建立员工的安全教育培训档案,以便监督员工的培训情况。没有接受安全教育培训的员工,不得在生产现场从事任何作业或管理活动。
3.6公司办公室对生产单位的安全教育培训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如果发现有单位没有履行安全教育培训规定,将追究单位负责人的责任。
4安全管理小组
4.1生产单位必须成立安全管理小组,其中单位负责人担任小组组长,以确保安全管理的顺利进行。
4.2安全管理小组的职责包括:
4.2.1对各个单位的安全工作进行检查和评价,确保安全工作得到有效执行。
4.2.2落实公司有关安全管理的各项制度和措施,以确保安全工作的顺利推进。
4.2.3有权对有关安全措施及有关安全管理的制度进行审定,以确保制度的科学和合理。
4.2.4组织召开安全工作会议,对违反安全规定的行为进行处理,以确保安全纪律的严肃执行。
5安全生产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