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统计并表彰:
xx月15日由行政人事中心统计并表彰。
服务之星评选方案4
一、评选时间:
20xx年1月1日—20xx年1月15日
二、评选机构:
1、评选组组长:
2、组员:
三、评选项目与指标:
(一)团队奖:
标杆团队奖一名(以部门为单位);
(二)个人奖:
1、开发体系最佳员工(发展公司):10名
2、物业体系最佳员工(物业公司):15名
3、单项才能奖(全公司范围):5名
最佳服务奖三名(职能服务类)
最佳创新奖一名(公司范围)
最佳销售业绩奖一名(营销类)
最佳职业形象奖一名(公司范围)
四、评选原则及范围:
被考核对象在考核年度内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参加优秀员工的评定;
1、入司未满半年的员工;
2、全年内有过旷工或累计早退两次以上员工;
3、全年内因违规违纪受书面警告以上处分或通报批评一次以上的员工;
4、全年内因病、事假累计达到二十天以上的(可用未休的休假抵扣病事假);
五、评选标准:
(一)标杆团队奖评选标准:
1、工作业绩:20xx年部门计划完成率及成绩;
2、团队协作性:分内部评价与外部评价两部份,内部评价由行政人事部根据平日所做的员工思想进行评估;外部评价由各部门根据日常工作配合程度来衡量。
3、人员流动率;
4、部门成本控制:包括办公用品、部门内部与上一年比较,如采购成本、人员及业务的增长率等;
5、创新性:如质量管理方法、策划方案等;
6、待改进的地方:
(二)最佳员工的评选标准
1、必须具备合格员工的基本素质:
(1)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没有违纪纪录;
(2)按时按质完成本职工作;
(3)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4)诚信待人,维护公司利益;
2、符合"优秀"的定义——出色完成本职工作,为其他员工在工作上的"表率",体现在几个方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