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阶段:初评阶段(3月26日-4月6日)
市协会将汇总名单及申报资料整理后报评审组,经过评审组初审后产生候选人100名(取每个岗位的前20名)。
第三阶段:投票阶段(4月7日-_日)
候选人名单将通过XX市物业管理协会微信公众号平台开展5个工作日的公开投票。
第四阶段:公示阶段(4月中下旬)
4月中下旬,结合微信平台的投票情况及评审组打分情况确定参评候选人的最终得分,依据最终得分排名选出最美物业员工”50名,名单将在xx市物业管理协会及微信公众号上向社会公示,同时,企业须将参评候选人基本信息在其所在项目予以公示,接受广大业主的监督。公示结束后予以公布最终评选结果。
第五阶段:表彰宣传阶段(5月前)
5月前,下发红头文件,获评个人予以表彰并统一发放荣誉证书。协会将在官方及微信公众号上开通“物业员工服务之星推荐”事迹专栏进行宣传报道,并同步举办“物业员工服务之星推荐”先进事迹报告分享会进行持续广泛宣传,积极营造“比学赶超”的浓厚氛围,树立正面典型、弘扬正能量,提高社会影响力。
四、申报材料要求
各物业服务企业上报材料时,应将申报的材料内容按照所申报的岗位类型分别逐一编制并装订成册。各区工作委员会对照参评条件对申报人员进行核对初审后,统一将初评合格人员的申报材料上报市协会秘书处。企业申报材料须真实有效,如有虚假,取消评选资格。本次评选活动通知由市协会负责解释。
服务之星评选流程范例5
为提高公司的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进一步的提高和调动员工的积极性,树立德、能兼备的先进典型,充分发挥“服务之星”和“优秀员工”的示范效应,弘扬尊重服务、重视服务、珍惜人才的时代风尚,公司决定开展评选优秀“服务之星”及“优秀员工”的活动,特拟定此方案:
一、活动的评选对象
(一)服务之星:
凡在本公司工作满1个月,或虽未满1个月但有特殊业绩的公司各管理处主管以下人员(客服组员工、秩序组员工、工程组员工、保洁组员工、园艺组员工)均可参加评选。
(二)优秀员工:
凡在本公司工作满1个月,或虽未满1个月但有特殊业绩的公司各管理处主管以上人员(公司机关所有员工)均可参加评选。
二、评选条件及标准
(一)“客服组员工服务之星”评选条件
1、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思想素质,遵纪守法,熟悉物业管理相关法律法规;熟悉掌握本项目答客问,熟悉了解区域业主信息动态情况,对业主投诉、做好记录,及时报上级领导,并跟踪、反馈;
2、热爱本职工作,积极主动地为业主提供优质服务,代表公司的窗口形象;
3、服务热情,耐心接待业主,对工作有强列的责任感,工作积极勤奋,无一例客户有效投诉发生;
4、使用文明用语,服务语言温馨,态度和蔼亲切,严格执行服务礼仪规范;
5、积极维护公司荣誉,在业主中树立了良好公司形象和口碑,有特殊服务技能或突出事迹(业主口头或书面表扬);
6、一切行为以公司利益和声誉为重;
7、本年度物管理费收费率达到公司规定标准;
8、积极参与公司组织的各类培训,培训考核合格。
(二)“秩序组员工服务之星”评选标准
1、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思想素质,遵纪守法,热爱本职工作,积极地创造性地为客户提供优质服务,代表公司的窗口形象;
2、使用文明用语,服务语言温馨,态度和蔼亲切;
3、门岗在岗期间代表公司的窗口形象对来访车辆礼貌敬礼,并严格把控外来车辆和行人;巡逻岗按时巡逻区域并登记《巡逻签到表》、对主干道车辆进行有效指引;监控室能及时发现业主及工人违章使用设备、乱堆放垃圾等情况;监控室、门岗室物品摆放整齐有序、卫生干净无垃圾。
4、认真完成本职工作,工作成绩突出,管辖范围内未发生偷盗及其它安全事故,无处罚记录。
5、敢于同坏人坏事作斗争,对维护小区正常工作秩序有显著成绩,对可能发生的意外事故能防患于未然,确保公司、业主人生财物的安全者;
(三)、“工程组员工服务之星”评选标准
1、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思想素质,遵纪守法,热爱本职工作,积极地创造性地为业主提供优质服务,代表公司的窗口形象;
2、服务热情,耐心接待客户,对工作有强列的责任感,工作积极勤奋,无一例客户有效投诉发生;
3、积极维护公司荣誉,在业主中树立了良好公司形象和口碑,有特殊服务技能或突出事迹(业主口头或书面表扬);
4、团队协作能力强、互相学习,对工作诚实、认真、负责;
5、设施设备按规定进行维护保养并记录,维修技术全面,严格按照维修操作规程服务;
6、一切行为以公司利益和声誉为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