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每月初由店面负责统计店员得票数,并把原始材料与选票结果上交好孝心区域负责人,由好孝心区域负责人负责审核、监督统计的准确与真实性。
3、每月评选得票数第1名为当月“微笑服务之星”,颁发“微笑服务之星”荣誉证书,并予以物质上奖励。
4、每月评选得票数末1名的员工,不作点名批评、处罚,但需谈话、激励。
六、其他
1、制作不易仿造之选票、粘贴选票的表格。
2、每个店面制作一个摆放选票表格的立牌道具,放于各店面,以放置当职员工照片、选票表格,向顾客宣传本活动。
3、由各店面具体组织、落实本活动。
服务之星评选结果策划案4
一、活动主题
服务,爱岗,争优,发展
二、活动范围
⑴范围:轮流排班的服务窗口部门(含其他部门的工勤人员)。
⑵数量:按照服务“窗口”部门总人数的40%确定“服务之星”获奖人数基数。在这一基数之上再确定一、二、三等奖的比例。
三、评选分组
成立正式馆员、合同制馆员2个评选小组。
四、实施方案
⒈获奖基数
按照服务“窗口”部门总人数的40%确定“服务之星”获奖人数基数;在这一基数之上再按照15%、35%、50%的比例确定一、二、三等奖的比例(小数点后按照“四舍五入”进位)。
⒉评选条件
⑴主动为师生提供服务,及时回应师生需求,与读者(用户)关系和谐;
⑵遵守工作制度,认真完成工作任务,不擅自离岗,不串岗扎堆聊天,同事关系和谐;
⑶责任区管理有序,书架干净整洁,巡库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和报告,保障公共设施正常使用,为读者提供良好的阅览环境。
⑷发现意外情况或安全问题,立即处置并及时报告,避免公共危机或财产损失。
3.评选办法
⑴坚持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
⑵正式馆员、合同制馆员分2个评选小组,按照百分制公开打分的办法评选服务之星,馆长、图书馆、档案馆年度考核小组、“窗口”部门的正副主任、全体馆员各占20%、20%、20%、40%的权重累计得分;
⑶上一年获得服务之星一二三等奖的馆员,在下一年评选中,在评选综合得分一二三等奖各自减1分、0.8分、0.5分的情况下,再评一二三等奖;
⑷工作中有突出表现或重大贡献的(化解公共危机或避免安全事故发生等情况),由部门提出建议,馆长会议讨论确定增加综合得分分值;
⑸旷工1天及以上的,年度评选不能确定为一等奖;
⑹事假2天及以上的(有就诊病历证明的病假除外;婚、丧、产假、公假除外),年度评选不能确定为二等及以上奖励;
⑺迟到、早退、事假、旷工和巡查不在岗次数累积居前20%的或网格化管理量化考核得分居于服务“窗口”部门总人数的50%以后的,年度评选不能确定为三等及以上奖励。
⒋奖励措施
⑴工勤岗位馆员获奖者将获得年终测评综合得分增加分值,具体见《安徽农业大学图书馆、档案馆考核奖励暂行规定》。
⑵专业技术岗位馆员获奖者将获得教学科研服务工作量得分,一等奖10分,二等奖8分,三等奖6分。
⑶合同制岗位馆员一、二、三等奖将给予物质奖励,具体金额由馆长会议决定。
⑷获奖者名单将在图书馆网站上公开发布。
五、举办单位
⑴主办单位:图书馆、档案馆;
⑵承办单位:图书馆办公室。
六、评选活动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