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选票由收银台负责保管、发放。(选票的发放数应不大于购物小票数)。
(三)、统计、表彰阶段
1、秉着公平公正的原则,强化责任,要求全体人员同心协力、管理人员上下一心,积极进取,相互督促,不断创新,把为顾客服务工作落到实处,活动中杜绝营私舞弊。
2、每月初由店面负责统计店员得票数,并把原始材料与选票结果上交好孝心区域负责人,由好孝心区域负责人负责审核、监督统计的准确与真实性。
3、每月评选得票数第1名为当月“微笑服务之星”,颁发“微笑服务之星”荣誉证书,并予以物质上奖励。
4、每月评选得票数末1名的员工,不作点名批评、处罚,但需谈话、激励。
六、其他
1、制作不易仿造之选票、粘贴选票的表格。
2、每个店面制作一个摆放选票表格的立牌道具,放于各店面,以放置当职员工照片、选票表格,向顾客宣传本活动。
3、由各店面具体组织、落实本活动。
服务之星评选计划方案2
为提高公司的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进一步的提高和调动员工的积极性,树立德、能兼备的先进典型,弘扬尊重服务、珍惜人才的时代风尚,公司决定开展“服务之星”评选活动,特拟定此方案:
一、评选原则
1、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2、参评人选应以各部门基层员工为主,管理层员工为辅;
二、评选周期
评选分为月度评选、季度评选、年度评选
三、评选范围:
公司已转正员工
四、评选标准
1、工作纪律——严格遵守公司各项管理规定,当月全勤,无迟到早退,无违纪处罚记录;
2、工作质量——无差错、失误现象;工作计划明确,对分配的工作能合理统筹,按时保质保量完成;
3、工作态度——工作主动、热情,严谨认真,责任心强;能主动配合、帮助部门同事完成工作职责以外的工作;
4、沟通协调——善于上下沟通、平衡协调,能自动自发与人合作,具备良好的团队精神与协作能力;
5、学习意识——具有较强的学习意识和良好的自学习惯,能虚心向同事请教和讨论岗位业务知识;乐于接受公司安排的各种培训,提高自身综合能力。
五、评选流程
1、部门推荐
各部门负责人组织本部门评选工作,对照评选标准,产生候选人员1名并填写《服务之星申报表》,每月3日前报行政部,逾期则视为放弃申报。如当月没有合适人员,可不申报。
2、评选投票
各部门负责人对推荐人员进行资格审核,名单确定后由行政部组织在业务晨会及中高层晨会上进行公示及评选:
(1)投票采用记名方式,按要求填写《服务之星投票表》,不符合填写要求的视为废票;
(2)基层员工投票占比率为60%,管理层投票占比率为40%;票数结果为基层员工与管理层投票结果的比率之和,分数最高者获选;
(3)如出现相同票数的情况,由各部门负责人二次投票决定最终获选名单;
(4)由行政部和人力资源部共同唱票核算并进行公示。
六、季度、年度评选
季度服务之星评选时间为次季度首月的第二周,候选人将从月度获选名单中产生。年度服务之星评选为下一年度首月的第三周,候选人将从季度获选名单中产生。
七、奖励措施
1、荣获月度“服务之星”的员工,奖励人民币200元;
2、荣获季度“服务之星”的员工,颁发荣誉证书,奖励人民币500元;
3、荣获年度“服务之星”的员工,颁发荣誉证书及水晶奖杯,奖励人民币1500元及带薪休假4天或旅游大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