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文明服务。掌握规范的服务礼仪,使用文明用语,服务语言温馨,态度和蔼亲切。具有有效沟通能力,态度热情、仪态大方、举止文明、仪容整洁。
3、微笑服务。热爱本职工作,积极地创造性地为顾客提供优质服务,常问候,常微笑,笑容真诚、亲切、友好。工作中能模范使用“文明礼貌用语”,坚持做到微笑服务。
六、评选规则:
每季度一次。
由已经关注“星浩医药”微信公众号的合作伙伴们进行不记名投票,可以选择多人进行投票。
七、评选方式及流程:
第一阶段:征集候选人,各部门根据评选小组按照“微笑服务之星”评选标准,推荐“微笑服务之星”候选人,并于2月_日前,由各部门负责人将参加“微笑服务之星”的候选人以及候选人的个人微笑生活照(1-2张)电子版发到信息中心QQ邮箱:[*******],没有提供的视为放弃参选。
第二阶段:统计客户的投票信息。
第三阶段:“微笑服务之星”活动评选。根据客户的投票信息,对参加微笑之星的候选人进行评选,票数多者为微笑服务之星。
第四阶段:颁奖。公布微笑服务之星名单,并对获奖者进行颁奖。
八、评选时间:
20xx年1月1日至3月31日评选第一季度的“微笑服务之星”,正式投票时间从3月1日至3月31日。
九、统计并表彰:
4月15日由行政人事中心统计并表彰。
公司服务之星获奖评选方案3
一、目的:
为加强企业文化建设,培养和塑造广大员工的群众荣誉感和使命感,不断增强企业向心力和凝聚力,同时培养优秀人才,提高工作效率,有效的激励成绩优秀、表现突出的员工,特制订本办法。
二、评选时光:
2、1初评(部内进行):20xx年1月_日-20xx年1月_日
2、2复评(评审小组):20xx年1月_日-20xx年1月25日
三、评选标准:
1属公司正式员工;(试用期内不参选)
2遵守考勤纪律,出勤率在99%以上;(实际出勤天数/理论出勤天数,每月26天计)
3品行端正,遵纪守法,无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厂规厂纪行为;
4工作认真负责,积极主动,服从安排,能配合同事完成各项工作任务,无较大的工作失误(被记小过含以上,未功过相抵者,不得参选)
5爱岗敬业,乐于助人,与同事相处融洽;
6具有较强的工作潜力,尽职尽责,工作绩效突出,绩效显著;(被记小功一次含以上者优先)
四、评选方式:
1初评(内部评选):各部门依《名额分配表》及评选标准,举荐部内人员,以《优秀员工举荐表》完成,交人力资源部;
2复评(投票表决):
1由人力资源部根据各部门提报名单,补冲完相关记录,组织复评会议;
2复评小组成员由各部门负责人组成,届时邀请黎厂参加,以投票表决产生最终优秀员工名单;
3最终将共计产生19名优秀员工,具体分配状况见《名额分配表》;
五、奖励措施:
1凡获“优秀员工”同仁,颁发荣誉证书一本并给予奖金500元鼓励;
2所有奖项将在年终总结会/年终聚餐中由黎厂亲自颁发,具体视公司状况而定。
六、预算经费:
本年度“优秀员工”共设十九名
1荣誉证书一本约20元,合计380元;
2奖金合计:95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