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预计本次活动经费共:9880元左右;
公司服务之星获奖评选方案4
为加强公司企业文化建设,不断增强企业向心力和凝聚力,有效地激励海工工作业绩突出、综合表现优秀的员工,表彰为海工项目做出杰出贡献的船东代表,海工项目管理部将开展月度“海工之星”评选活动,具体方案如下。
一、评选原则
1、坚持全员参与,层层推动的原则;
2、树立典范的榜样作用,激励优秀员工,表彰杰出船东代表;
3、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二、评选周期
每月组织一次评选。
三、评选范围
参与海工项目的企业员工,包括生产管理人员、一线员工及船东代表等四、评选流程以海工各项目组为单位组织评选,各项目组每月评选、推荐1名侯选人至海工部许志强处汇总,经海工部经理审核、公司分管领导批准后,每月评选出“海工之星”优秀员工或船东代表1名。
五、评选标准
1、爱岗敬业,严格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
2、工作热情、积极主动,有较强的海工服务意识。
3、工作中,技能特长突出,能够出色地完成本职工作,不发生工作差错、违纪行为,不发生被公司相关部门、船东投诉现象。
4、善于解决问题,工作创新能力强,学习能力强。
5、善于沟通,关心他人、团结互助,有较强的团队意识。
6、在海工项目进度控制、质量控制、安全管理、成本管控、商务管理和组织协调中的工作业绩突出。
六、其它
办公室对每月评选出的“海工之星”优秀员工或船东代表进行采访及广泛宣传报道。
公司服务之星获奖评选方案5
为提高公司的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进一步的提高和调动员工的积极性,树立德、能兼备的先进典型,充分发挥“服务之星”和“优秀员工”的示范效应,弘扬尊重服务、重视服务、珍惜人才的时代风尚,公司决定开展评选优秀“服务之星”及“优秀员工”的活动,特拟定此方案:
一、活动的评选对象
(一)服务之星:
凡在本公司工作满1个月,或虽未满1个月但有特殊业绩的公司各管理处主管以下人员(客服组员工、秩序组员工、工程组员工、保洁组员工、园艺组员工)均可参加评选。
(二)优秀员工:
凡在本公司工作满1个月,或虽未满1个月但有特殊业绩的公司各管理处主管以上人员(公司机关所有员工)均可参加评选。
二、评选条件及标准
(一)“客服组员工服务之星”评选条件
1、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思想素质,遵纪守法,熟悉物业管理相关法律法规;熟悉掌握本项目答客问,熟悉了解区域业主信息动态情况,对业主投诉、做好记录,及时报上级领导,并跟踪、反馈;
2、热爱本职工作,积极主动地为业主提供优质服务,代表公司的窗口形象;
3、服务热情,耐心接待业主,对工作有强列的责任感,工作积极勤奋,无一例客户有效投诉发生;
4、使用文明用语,服务语言温馨,态度和蔼亲切,严格执行服务礼仪规范;
5、积极维护公司荣誉,在业主中树立了良好公司形象和口碑,有特殊服务技能或突出事迹(业主口头或书面表扬);
6、一切行为以公司利益和声誉为重;
7、本年度物管理费收费率达到公司规定标准;
8、积极参与公司组织的各类培训,培训考核合格。
(二)“秩序组员工服务之星”评选标准
1、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思想素质,遵纪守法,热爱本职工作,积极地创造性地为客户提供优质服务,代表公司的窗口形象;
2、使用文明用语,服务语言温馨,态度和蔼亲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