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评选分组
成立正式馆员、合同制馆员2个评选小组。
四、实施方案
⒈获奖基数
按照服务“窗口”部门总人数的40%确定“服务之星”获奖人数基数;在这一基数之上再按照15%、35%、50%的比例确定一、二、三等奖的比例(小数点后按照“四舍五入”进位)。
⒉评选条件
⑴主动为师生提供服务,及时回应师生需求,与读者(用户)关系和谐;
⑵遵守工作制度,认真完成工作任务,不擅自离岗,不串岗扎堆聊天,同事关系和谐;
⑶责任区管理有序,书架干净整洁,巡库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和报告,保障公共设施正常使用,为读者提供良好的阅览环境。
⑷发现意外情况或安全问题,立即处置并及时报告,避免公共危机或财产损失。
3.评选办法
⑴坚持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
⑵正式馆员、合同制馆员分2个评选小组,按照百分制公开打分的办法评选服务之星,馆长、图书馆、档案馆年度考核小组、“窗口”部门的正副主任、全体馆员各占20%、20%、20%、40%的权重累计得分;
⑶上一年获得服务之星一二三等奖的馆员,在下一年评选中,在评选综合得分一二三等奖各自减1分、0.8分、0.5分的情况下,再评一二三等奖;
⑷工作中有突出表现或重大贡献的(化解公共危机或避免安全事故发生等情况),由部门提出建议,馆长会议讨论确定增加综合得分分值;
⑸旷工1天及以上的,年度评选不能确定为一等奖;
⑹事假2天及以上的(有就诊病历证明的病假除外;婚、丧、产假、公假除外),年度评选不能确定为二等及以上奖励;
⑺迟到、早退、事假、旷工和巡查不在岗次数累积居前20%的或网格化管理量化考核得分居于服务“窗口”部门总人数的50%以后的,年度评选不能确定为三等及以上奖励。
⒋奖励措施
⑴工勤岗位馆员获奖者将获得年终测评综合得分增加分值,具体见《安徽农业大学图书馆、档案馆考核奖励暂行规定》。
⑵专业技术岗位馆员获奖者将获得教学科研服务工作量得分,一等奖10分,二等奖8分,三等奖6分。
⑶合同制岗位馆员一、二、三等奖将给予物质奖励,具体金额由馆长会议决定。
⑷获奖者名单将在图书馆网站上公开发布。
五、举办单位
⑴主办单位:图书馆、档案馆;
⑵承办单位:图书馆办公室。
六、评选活动安排
⑴评选活动启动:20xx年3月;
⑵评选时间:12月初;以在馆务大会上公开投票的方式进行评选。
公司服务之星获奖评选方案7
一、评选范围及名额分配
本次评先评优活动范围为各县(市)政务服务中心服务窗口及其工作人员。名额分配为各县(市)政务服务中心分别设“优质服务窗口”2个,“优秀服务标兵”2名。
二、评选原则
评选活动要坚持“先进性、代表性、公正性、实效性”的原则。“先进性”是指评选出的优质服务窗口、优秀服务标兵应具有较为突出的工作业绩、服务水平和社会影响力,要能够代表所属行业的形象;“代表性”是指评选出的窗口要尽量覆盖到不同服务任务的窗口,评选出的个人要覆盖到不同岗位的人员;“公正性”是指评选过程要始终坚持实事求是,坚持“公开、公平、公正”,严禁弄虚作假;“实效性”是指考评过程要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使每一个参加评选的窗口和个人能够通过参加评选,在政务服务水平方面获得提高,最终实现以评促管,以管促训的目的。
三、申报条件
20xx年以来,在窗口建设和服务方面做出突出成绩,在本级政务服务中心年度窗口工作考核中获得“优秀窗口单位”称号两次(含)以上,窗口工作人员年度考核中获“优秀等次”两次(含)以上,并达到《评选标准》,在中心窗口工作中起到模范带头作用,方可申报20xx年度全市“优质服务窗口”和“优秀服务标兵”。其中,窗口工作人员必须符合本级中心派驻条件,在窗口工作两年以上,目前仍在窗口工作的人员。
四、评选标准
(一)“优质服务窗口”评选标准
1、组织保障体系健全,在领导重视、队伍建设、激励机制上有示范作用;
2、窗口责任体系明晰,内部管理制度健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