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严格遵守中心各项管理规定;
4、行政审批权相对集中改革基本完成;
5、“两集中、两到位”工作落实好,初步建立以窗口为主导的审批运行机制;
6、窗口和后方机关之间运转协调,衔接顺畅;
7、窗口工作人员精神面貌良好,工作作风优良,带头落实“亲切服务”的要求,窗口形象亲切温馨;
8、严格依法行政,依规办事,切实履行一次告知、首问负责和承诺服务;
9、积极推行标准化建设,行政审批和服务项目信息公开,事项办理规范,为民服务高效;
10、服务事项现场办结率高、按时办结率100%;
xx、办事群众对窗口工作满意,社会公众满意度和媒体评价高,群众评价满意率99%以上;
12、事迹突出,有急群众所急、特事特办的典型事例,或受到市级以上表彰表扬、媒体宣传报道;
13、20xx年以来,窗口工作人员无违法违纪有效投诉、媒体曝光、暗访通报等现象。
(二)“优秀服务标兵”评选标准
1、具有坚定的政治信念和优秀的政治品格,积极倡导;
2、具有良好的大局意识和服务意识,践行为民服务宗旨;
3、遵纪守法,自觉遵守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团结同仁,赢得领导、同事以及群众的普遍认可;
4、严格依法办事,模范遵守中心各项管理制度;
5、爱岗敬业,恪尽职守,无私奉献,有积极向上的进取精神;
6、主动服务意识强,能为办事群众提供细致、热情、周到的服务,落实“亲切服务”理念,遵循“亲切服务”规范,用语文明,待人礼貌;
7、清正廉洁,公正办事,无吃拿卡要等行为,无群众有效投诉,办事群众评议满意度高;
8、认真学习行政审批业务知识,熟练掌握窗口工作基本技能,有较强的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属窗口业务骨干;
9、工作中以身作则,认真负责,审批服务操作规范,办理事项优质高效;
10、窗口工作业绩显著,模范带头作用明显,事迹突出。
五、评选程序
(一)申报推荐。各县(市)政务服务中心于20xx年1月_日前,向市政务服务中心汇总报送安庆市政务服务系统“优质服务窗口”和“优秀服务标兵”推荐表和事迹材料。
(二)评选审定。市政务服务中心结合媒体、公众和社会各界反馈意见,对评选产生的先进典型进行审核确认。对群众意见较大的窗口或个人,取消评选资格。
(三)通报表彰。各县(市)“优质服务窗口”和“优秀服务标兵”将在20xx年度全市政务服务工作会议上予以通报表彰。
六、评选要求
1、各县(市)“优质服务窗口”和“优秀服务标兵”事迹材料分简版(展示材料)和正版两类,简版要求简明扼要,事迹突出,窗口材料200字以内,个人材料100字以内;正版要求点面结合,详略得当,窗口材料3000字以内,个人材料xx00字以内。报送书面材料一式两份,事迹材料同时附相关证明材料。事迹材料纸质和电子文档及相关证明材料一并报中心督查室。
公司服务之星获奖评选方案8
为鼓励先进、树立典型、弘扬正气,积极发挥先进典型的激励、示范和引领作用,进一步调动全体干部职工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激发“率先发展、走在全省前面”的工作热情,经研究,制订《xx市(公司)20xx年度优秀员工评选方案》如下:
一、评选类别及评选条件
(一)优秀专卖岗位员工
1、评选范围:
全系统专卖岗位业务操作类员工
2、评选基本条件:
(1)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单位(部门)各项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
(2)认真履行职责,服从工作安排,工作执行力强,高质量完成上级布置的各项任务,在市场净化、打假破网、内部管理监督等方面成绩突出;
(3)坚持依法行政、礼貌执法,完成考核指标好,出色完成本职工作任务,无客户有效投诉;
(4)刻苦钻研业务,勇于开拓创新,技能水平较高;
(5)爱岗敬业,奋发进取,乐于奉献,工作职责心强,热爱群众,团结协作好,群众公认度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