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4做好抢险救灾设备物资的储备,加强对抢险救援队伍和重要岗位人员业务技能和反恐知识的培训,建立反应灵敏、纪律严明、保障有力的高素质的抢险救援队伍。
3.1.5按照“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加强对交通干部职工,以及社会雇佣、聘用人员的管理教育。加强矛盾纠纷排查和对重点人的监管,对不可靠的人,坚决调离重要岗位或给予清退。
3.2预警报告
区交通运输系统各部门在发现或得到恐怖袭击的预警信息和异常情况后,要立即向区委、政府及局反恐领导小组和反恐办报告。信息报告,涉密的用密电报,不涉密的,用电话或传真报。
3.3预警处置
局反恐领导小组得到恐怖袭击的预警信息和异常情况报告后,要立即进入实战状态,并做好预案启动工作。局反恐办要各根据事态的性质和程度,提出预防和处置的措施、建议及响应级别,并跟踪动向,进一步采取措施。4应急响应和处置4.1响应级别
交通运输反恐办应急响应,根据其应急程度,设若干响应级别。特别重大应急为Ⅰ级,重大应急为Ⅱ级,较大应急为Ⅲ级,一般应急为Ⅳ级。启动特别重大应急预案时,要向上级领导机关报告。(具体响应应急的设定和报告,按照有关规定执行)4.2响应条件
下列情况之一,立即启动相关反恐怖应急预案及响应级别,开展应急行动:
1.接到区委、政府、市交通局反恐办下达的处置反恐怖突发事件及其它应急任务的命令;2.接到恐怖袭击的预警信息或异常情况报告,经局反恐领导小组决定,或上级领导机构批准需要立即采取措施的;
3.应急范围内的任何部门遭到爆炸、投毒、纵火等各种恐怖袭击破坏之一的。4.3应急处置
4.3.1恐怖袭击发生后,要在区委、政府及市交通局反恐怖处置指挥部的统一领导和指挥下,组织或配合公安、消防、卫生等部门,迅速开展抢险救援。4.3.2局反恐工作领导小组,(处置指挥部总指挥、副总指挥)都要亲自到现场指挥,制定抢险抢险方案,采取反恐措施,组织抢险队伍、技术人员和机械设备、物资,抢救运输伤员,抢修损毁设施,特别是损毁公路。4.3.3在上级部门的统一领导下,按照有关要求和规定,及时做好新闻宣传和信息发布,正确引导社会舆论,维护社会稳定,并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善后处理工作。5.后期处理5.1灾后恢复
5.1.1应急处置结束后,要迅速组织灾后重建,尽快恢复交通、恢复生产、恢复秩序,并防止灾害和传染病的影响和扩散,防止发生新的事故灾难。
5.1.2做好安抚安置和稳定工作,对恐怖袭击造成的人员伤亡、设施损坏程度,以及造成的间接影响和经济损失进行全面的调查和评估,总结经验,查找不足,完善机制。6保障措施
6.1应急保障系统
6.1.1建立局应急信息管理系统,利用现代化科技对预警信息进行分析,提高恐怖应急工作的快速反应能力和领导决策能力。
6.1.2建立局反恐怖应急工作通报制度,定期总结、研究、分析反恐怖应急工作形式、任务,及时与区反恐怖工作领导小组汇报请示工作,适时调整工作重点和工作措施。
6.1.3建立局反恐怖应急工作专家咨询库,为反恐怖应急工作提供技术、法律支撑。
6.1.4建立局反恐怖应急工作后勤保障,以交通部门为重点,以行业为依托,为恐怖应急工作提供资金、人员和物资保障。6.2预案修订与更新
局反恐怖应急预案由局反恐办负责修订。6.3应急岗位代位制
建立局反恐怖应急岗位自动代位制,当局反恐领导小组及专项工作组织负责人出现缺位时,接替人自动代位履行职责。6.4应急新闻发布
建立局反恐怖应急新闻发布和信息报送制度,反恐怖应急新闻发布和信息报送,由局新闻组负责按有关反恐怖新闻发布和信息报送,按有关反恐怖新闻发布和住处报送的要求执行。7附则
7.1.奖励与责任追究
7.1.1对在反恐怖应急工作和抢险救援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局将适时进行表彰和奖励。
7.1.2对擅离岗位、玩忽职守、失职、渎职和迟报、漏报、瞒报、谎报恐怖信息,造成工作失误和重大损失、影响的责任人,按照有关法律、规定严肃追究责任。7.2预案解释与生效
7.2.1本预案由局反恐领导小组负责解释7.2.2本预案于印发之日起施行
企业反恐应急预案精选5
为适应反恐怖和处置突发事件工作形势要求,切实做好参与反恐怖暴力的袭击事件的应急救援工作,提高公安消防部队快速反应、科学施救的能力,制定本预案。
1、处置原则
恐怖袭击事件处置坚持由支队统一领导,公安机关和武警内卫部队为主,消防部队为辅的原则,强化“统一指挥、积极参与、救人第一、科学处置、安全防护”,全面落实“五个第一时间”的总要求,遇有紧急情况必须快速反应,迅速奔赴现场,采取安全有效的战斗措施,迅速控制事态发展,积极抢救被困人员或遇险人员,尽快消除险情,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灾害事故损失,保证任务的圆满完成。
2、适用范围
适用于全区范围内发生的,因恐怖袭击而造成的火灾、爆炸、投毒、建筑垮塌等次生灾害以及生化灾害事故的灭火救援工作。
3、组织机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罗领导小组下设灭火组、抢险救援组、宣传工作组、后勤保障组。
3.1灭火组
组长:
成员:
任务:
(1)实施现场侦察,向总指挥员提供具体作战方案,向参战力量下达灭火作战任务,掌握灭火战斗进展情况,绘制作战图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