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惩罚措施
1、无故早退或迟到,罚款20元;
2、无故旷工一天扣除两天工资;
3、连续旷工3天或3天以上,按自动离职处理;
4、忘记签到或故意签错日期罚款20元;
5、代人打卡或签到,代与被代均罚款50元;
6、擅自涂改签到表,罚款50元;
7、故意弄脏设备设施或不规范使用设备设施者,视情节轻重,予以警告或罚款20元;凡故意损坏公司消防、监控以及其他设备设施,应按购入价2倍予以赔偿,并处以相应罚款;
8、屡次不整理、整顿、清扫、清洁的人员,罚款50元;
9、凡盗窃公司财物,除按公司规定予以赔偿外,另立即开除并扣当月工资50%;
10、凡在创业园内私自张贴,涂写等,予以警告并罚款50元。
七、考勤
1、考勤内容:
到规定上班时间而未到岗者,视为迟到;
未到下班时间提前离岗者,视为早退;
工作时间未经领导批准擅自离开工作岗位者,即为擅离职守;
迟到、早退或擅离职守超过30分钟,或未经准假而不到班者,均视旷工处理。
2、考勤须知:
对有迟到、早退、擅离职守现象的员工,应先进行教育,屡教不改者,予以适当的纪律处分,如因此造成严重后果者,应追究其相关责任;
对旷工者,应责成其书面检讨,并扣发其当天工资,并扣发当月各项奖金;旷工两天以上者,每增加一天,加扣其当天工资的20%;连续旷工3天或3天以上者,1年累计旷工5天以上者,或因旷工虽未达到上述天数,但次数较多者,情节严重,均应作除名处理。
八、文明规定
1、所有员工应举止文明、团结互助;对于破坏团结、拉帮结派者一经发现均作除名处理;
2、创业园内严禁大声喧哗、唱歌、聊天。一经发现应先警告,警告无效或冲撞视情节轻重予以处罚或开除;
3、所有人员不得在创业园内乱丢乱扔垃圾烟头,保护卫生成果,如有违反,罚款10元;
4、各个岗位非值班人员禁止入内,一经发现,罚款20元。
九、其他
1、服从公司的规章制度和上司领导,如有不服者,视情节轻重处以罚款或开除处理。
2、发生紧急情况应立即上报、联络;
3、严禁在创业园或公共环境内随地吐痰或乱丢乱扔垃圾;
4、不得高声喧哗、严禁赌博;
5、严禁盗窃,一经发现,从严处理,情节严重者,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6、上班工作时间严禁睡觉、怠工、打瞌睡,因睡觉、怠工、打瞌睡等造成损失者应视情节轻重追究相关责任或处以相应罚款;;
7、严禁脱岗,上下班应做好交接工作;
8、未经许可严禁私自集会、演说或抗议,如有发现根据相关规定追究责任。
9、严禁在创业园内打架,凡有打架者,无论任何原因,一律无条件开除;严禁用任何方式威胁、恐吓同事;以上现象视情节轻重追究相关责任或法律责任。
10、疏忽报告、联络而使公司利益受到损害,视情节轻重追究相关责任或处以相应罚款;
11、尽量避免在办公区域或公共场所内吸烟;
12、不按时填写工作交接班纪录或不按时填写工作记录者,罚款20元;
13、内部开会培训时间无故不到者,罚款20元,并给予警告。
本制度属公司物业部相关规章制度,对于违反以上相关规章制度者将根据情况视情节予以警告、罚款、开除等处理,对违反法律法规、或造成重大损失者将移送公安机关或相关部门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