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火灾扑灭后,安保部负责火灾现场保护,协助消防机构调查火灾原因;
(11)安保部写出“事故报告”,分析火灾成因,改善防火措施。
(三)自然灾害应急措施
当酒店受到水灾、雷击、暴风、地震等严重自然灾害事故的侵袭时:
1、确认受灾范围:
(1)当水灾、雷击、暴风、地震等自然灾害事故发生后,消防中心应马上确认受灾范围,并通知大堂副理、值班经理组织各部门值班人员对部门辖区内的受灾情况进行清查。
(2)消防中心告知总机通知总经理及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小组其他成员赶到消防中心,成立救灾指挥部,指挥各部门人员消除灾害,恢复生产。
2、应急处理,防止因自然灾害引发重大安全事故:
(1)各部门应对辖区内的电、气、油进行清查,防止出现泄漏引发火灾,发现存在隐患时应通知工程部立即关闭,严防自然灾害事故引发火灾。一旦出现火警,立即按“火警紧急操作流程”处理。
(2)因灾害事故导致设施、设备严重受损时,若存在安全隐患,如:幕墙或顶棚玻璃坠落、屋顶水池漏水等,应立即对可能出现安全事故的地面区域进行封锁,工程部安排紧急抢修,排除二次灾害隐患:
①建筑外围20m区域内严禁车辆、行人通行;
②大门车道雨棚、大堂雨棚下禁止车辆、行人通行;
③禁止非工作人员登上楼顶屋面;
④工程人员紧急抢修。
(3)出现以上紧急情况,若需疏散人员,由救灾指挥部确定疏散路线并组织疏散。
3、事故报告:各部门在受灾清查、处理结束后,把情况汇总到救灾指挥部(消防中心),由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小组出具事故报告。
(四)食品卫生中毒事件应急措施
1、在酒店内发现任何人有中毒症状,无论是误服或故意服毒,应立即报警,并向总经理汇报;
2、由大堂副理拨打急救中心电话“120”呼救,等待医务人员求援;
3、经警方同意后查看中毒者证件等物品,由警方通知中毒者的单位或亲友;
4、保护中毒者所在现场,不要让任何人触摸有毒或可疑有毒的物品(如:药物、容器、饮品及食物、呕吐物等);
5、前厅部在大堂车道上安排好车位以便警车和救护车到达及离开时用;
6、将中毒者的私人物品登记、保管或按警方要求交给警方,并签收;
7、安保部将有关资料(警车、救护车车号;到达及离开的时间、警方负责人姓名等资料)登记备案;
8、发现投毒者或可疑人员时立即滞留,交警方处理;
9、属在酒店用餐客人的,除做好以上工作外,还应把客人用餐的菜肴和餐具及残渣封存,交由警方化验、鉴定。
五、在以上突发事件范围以外的特殊事件的应急处理参照以上措施进行安排。
六、此预案的演练由酒店安全管理委员会负责组织、实施。
酒店突发事件应急预案2
报警和接警
1、一旦发生火情,应迅速将火警信息传到消防控制中心或安全部,报警方式通常有三种:
(1)自动报警装置报警。
(2)员工报警,应讲清着火地点、部位、燃烧物品、目前状况及报警人姓名和电话。
(3)客人报警,应向报警人了解着火地点、部位、燃烧物品、目前状况及报警人姓名和电话,并准确做好记录。
2、消防控制中心或安全部接到报警后,要迅速通知保安巡逻员到现场检查:
(1)如属误报,就解除报警。
(2)如确认起火,即通知电话总机联系相关部门领导或向119报警。
成立灭火救灾指挥中心
1、灭火救灾指挥部由下列人员组成:当时在酒店的主要领导和保安、工程及事发部门的负责人(夜间由夜间值班经理和保安、工程及事发部门的值班人员组成)。
2、指挥部地点设在掌握信息的消防控制中心,或视事发现场另选合适地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