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持续做好疫情监测和信息报送。每天保持与疾控部门和当地食品安全监管部门的信息沟通,及时上报相关客人和员工最新情况。
(六)做好宣传引导工作做好舆情监测、防控知识宣传、心理健康引导等工作,稳定员工的情绪,避免过度恐慌。
(七)应急响应终止。当病例已得到隔离治疗,密切接触者医学观察14天期满,后续无新发病例,饭店环境得到有效消毒,经卫生健康部门评估,当地疫情防控指挥部门同意,可终止应急响应,饭店部分或全部恢复运营服务。
本预案自公司审核通过之日起施行。
餐饮行业疫情防控工作应急预案4
为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进一步优化餐饮业疫情防控措施,做好餐饮业复工复业,特制定本指引。
一、加强用餐管理。
(一)继续暂停各类集体聚餐(宴席)活动。
(二)顾客进入餐饮服务单位,应戴口罩,测体温或出示安康码。餐饮单位发现有发热、咳嗽等症状、安康码为黄色、红色和未戴口罩人员,应拒绝进入餐饮场所。顾客除就餐期间外,其余时间必须戴口罩。
(三)每间包厢只开1桌,顾客隔位相坐,面对面距离不小于1米,每桌人数不超过10人。大厅减少桌椅摆放,餐桌实际使用数量不超过平时的50%,餐桌之间距离不小于1米,顾客隔位、错位相坐,面对面距离不少于1米。
(四)每桌每批次顾客用餐后立即对桌椅进行消毒,再安排下一-批次,间隔时间不低于20分钟。
(五)建立就餐人员登记台账,每桌登记至少1名顾客的姓名、联系方式、就餐时间。(六)要文明就餐,提倡分餐、使用公筷公勺,给予每桌客人双筷勺或公筷公勺。
二、落实疫情防控主体责任。
餐饮服务单位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制定完善疫情防控工作措施和应急预案,明确疫情防控工作职责。从业人员每天进行晨检和体温监测,全程佩戴口罩,严禁有发热、咳嗽等症状的从业人员上岗。定时对就餐场所、电梯间等公共场所设施进行消毒保洁,保持食品加工场所和就餐场所的空气流通。
三、全面禁止非法食用、交易野生动物的行为,严禁圈养、宰杀、制售活禽,按照《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的要求食品加工制作食品。
四、各地要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商务部门要落实餐饮行业管理责任,市场监管部门要落实食品安全监管责任,卫生健康部门要落实防疫工作指导责任。各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形成联动机制,共同推动餐饮业复工复业。
餐饮行业疫情防控工作应急预案5
一、综合管理
1、成立疫情防控应急领导小组,饭店总经理为应急小组组长,全面统筹落实疫情防控工作。
2、实行一店一策、一店一案方式,结合实际编制本饭店防控应急预案,制定完善应急预案。
3、成立专门的消毒小组和督查小组,负责饭店内各区域的消毒和检查落实工作,并建立消毒、检查等台账,做到有据可查、有迹可循。
4、保持公共场所空气流通,禁止使用中央空调。
5、保持环境卫生整洁,及时清理垃圾。
6、顾客和在岗人员必须佩戴口罩,不佩戴口罩人员一律不得进入单位,对口罩、手套等常用防疫用品进行集中回收处置管理。
7、严禁开展聚集类活动。
8、在显著位置处通过LED屏播报或张贴病毒防控宣传材料。
二、顾客服务
9、在入口处对顾客进行体温测量并记录,凡是超过37.3℃的,并伴有发热、干咳、乏力等症状的,禁止入内并第一时间上报属地疫情防控管理单位。
10、对入住的顾客必须实名登记,包括但不限于顾客姓名、性别、年龄、身份证号、联系方式、顾客属地信息、抵烟时间、抵达车次、座次/航班号、座位号、来烟预接触单位个人及联系方式、健康状况、预离烟时间、预离烟车次、座次/航班号、座位号等,所有信息记录应确保无误,备案留存。
11、告知顾客服从和配合旅游星级饭店在疫情防控期间采取的各项措施,注意个人卫生防护、维护公共卫生。
12、配备测温仪和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等防护用品,对不配合或干扰防疫措施的行为,依法报告公安部门。
13、严禁承办任何聚会、聚餐活动,尽量采取外卖配送方式就餐减少堂食,对住店客人采取送餐上门服务方式,如进店就餐应间隔桌位就餐,就餐人员间隔距离不得少于1、5米。
14、推出并倡导无接触网络预订服务。
15、完善并倡导刷卡支付、各种移动支付方式结算。
三、内部管理
16、加强对员工的培训,采集员工疫情控制期间的动态信息并登记汇总,有湖北居住史、旅行史以及与确诊或疑似病例有过密切接触的员工,必须严格进行14天集中隔离观察。
17、在岗员工每天实行晨、午、晚体温检测制度,做好记录和建档工作,若员工体温超过37.3℃,应要求员工回家观察休息,一旦发现员工有发热、干咳、乏力等疑似症状,应立即停止工作,及时到医疗机构就诊。
18、在岗员工要佩戴口罩并按时更换,保持个人卫生,坚持在工作前、操作后、进食前、如厕后按照七步法严格洗手。
19、员工采取分流、分餐等措施,避免人员密集。
20、环境及物品以清洁为主,预防性消毒为辅,避免过度消毒,受到污染时随时进行清洁消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