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2指挥机构以及职责。
3.2.1企业应急救援指挥部及职责。
煤矿发生火灾事故时,应参照综合预案的指挥机构设置,及时有效地处理事故。煤矿发生火灾事故后,矿长、总工程师和其他领导必须立即赶到救灾指挥现场,组织抢救,矿长是负责处理灾害事故的全权指挥者。在矿长未到之前,由值班矿长负责指挥。
3.2.2应急救援指挥部办公室及职责。
企业应急救援指挥部下设应急救援指挥部办公室,负责公司应急救援指挥部的具体事务工作。办公室设在矿井调度室总指挥由矿长兼任或由总工程师兼任,副指挥由相关的副矿长及有关部门人员共同组成。
应急救援指挥部办公室的主要职责
(1)负责矿山应急救援指挥工作的综合协调和管理,根据事故情况和救援工作进展情况,及时向应急指挥部报告。
(2)与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保持联系,传达企业应急救援指挥部的命令。
(3)调度矿山应急救援力量,调配矿山应急救援资源。
(4)提供技术支持,组织矿山应急救援技术组参加救援工作,协调矿山医疗救护工作。
(5)调用矿山应急救援基础资料及信息。
(6)火灾事故灾难扩大或专业领域救援力量,资源不足时,协调相关救援力量,及设备增援。
(7)完成企业应急救援指挥部交办的其它事项。
3.2.3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及职责
结合火灾事故的实际情况,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可设五个救灾小组:
(1)通信供电主扇组。
①熟悉井下各条供电线路,并需时切断火灾事故地点的电源。
②确保井下通信畅通,一旦发生火灾时,能保持正常联系。
③根据矿长命令,必要时对主扇进行反风。
(2)通风组
①负责正常的通风系统管理,确保通风系统的合理,稳定可靠。
②组织完成必要的通风工程,组织人员对火区封闭,并执行与通风有关的其它措施。
③完善必要的局部反风设施,确保重点地段能进行局部反风。
(3)安全撤退组
①负责接指挥部要求有序撤到安全地点,直至地面,清点汇总人数等工作,并且主时汇报。
②要求各单位撤退前将动力,主副风机馈电开关找到零位并闭锁,同时关闭供水阀门。
(4)后勤保障组
①供应所需物资,设备并且保质保量到位。
②负责救援人员的食宿安排工作。
(5)安全保卫组
①参加抢险救灾的全过程,根据批准处理事故的作战计划,调配检查人员,对作战计划的各环节,措施的实施过程进行检查,确保作战计划安全顺行完成,发生不安全因素有权制止并提出安全可靠的补救措施,及时向企业应急救援指挥部汇报听取指令。
②负责事故抢救和处理过程中的治安保卫工作,维持矿区的正常秩序,不准闲杂人员入矿,并在井口附近设专人警戒,严禁闲杂人员逗留,围观,保证井口附近无火源。
4、预防与预警
4.1危险源监控
根据《煤矿安全规程》的有关规定。
(1)生产矿井都必须建立地面和井下防火措施和制度,必须设地面消防水池和井下消防管路系统,每隔一定距离设消防水龙头。
(2)禁止一切人员携带烟草及点火工具下井。
(3)井下不准存放汽油,煤油和变压油。
(4)加强放炮管理,使用安全炸药,禁止违章放炮。避免放炮产生火焰。
(5)井口房、进风巷、回风巷、平峒主要巷道连接处,峒室,变电所都应采用不燃性材料支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