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各年级的音乐老师负责指导本年级各班表演节目的训练、课外辅导工作,各年级音乐老师和各班主任负责节目审查、彩排工作,一起确定节目如期上报;各年级负责辅导训练老师安排:七年级、八年级:赵美金;高一年级:林翠琼;高二年级:利五湖;
(3)提高学生训练节目的质量和效率,杜绝学生无组织、无计划地进行节目表演训练;在节目排练期间,班主任老师要严格控制彩排人数,禁止非表演人员参加彩排;
(4)12月10日前,各级部组织初步彩排审查,各班确定节目形式及内容,并上报学校团委,12月20日学校初定组织进行晚会彩排预演;
3、团委(教工团支部)出两个表演节目,具体由教工团支部伍贵允书记负责。
六、表演要求:
1、声乐:要求发声准确,吐字清晰,音色明亮饱满,节奏稳定,旋律优美,指挥得当,服装、化妆大方、得体;
2、舞蹈:主题鲜明,舞姿优美,创意新颖,道具使用得当,节奏感强,服装得体,乐曲剪辑得当,表情丰富;
3、综合要求:
(1)整体组织有序,上下台迅速,训练有素,服装整洁,指挥与伴奏配合默契。节奏、速度、力度把握适当,技巧娴熟,演奏流畅自如,音色及声部和谐统一,富于美感;
(2)语言艺术(小品、话剧、相声等):以普通话表演为主,本地特色的节目除外。要求:发音准确,吐字清晰,角色配搭协调得当,表情自然,服装大方得体;布景道具要艺术化,配乐剪辑和谐恰当。
七、奖项设置:
一等奖:2名
二等奖:4名
三等奖:6名
优秀奖:若干名;最佳创作奖1名、最佳人气奖1名、最佳舞台效果奖1名;
八、评委:
组织部分专业教师和九年级、高三年级各班文娱委员共同评分。学生评委辅导。
负责人:林翠琼。
九、工作布置:
1、司仪培训:一男一女学生主持,由伍贵允、胡东晓老师具体负责主持稿、培训、主持人服装、化妆等;
2、舞台设计:陈祖佳、陈彩琴(学生若干);
3、场地布置、舞台监督:梁乐声(包括舞台工作人员、节目催场员、计分员等);
4、灯光组:陈沃根;
5、音响组:范桦、关聪彦;
6、服装统筹:陈彩琴、陈丽霞;
7、奖状打印、填写:关聪彦、黎享生;
8、后勤组:陈丽霞(兼)、陈国明;
9、场地安排:马文喜
以上通知,请贯彻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