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施工人员必须顾前观后,防止工具伤人;
(2)严格按腰线清理,清理后的巷道断面必须设计断面要求;
(3)清理的煤矸及时装入矿车运走;
(4)水沟按尺寸清挖、畅通无阻。
7、推矿车注意事项:
(1)平巷推车人员必须站在矿车的后方,推车间隔距离必须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规定;
(2)过车场、转弯、道岔等处必须向前方发出行车信号,并减速慢行;
(3)严禁放飞车、蹬车、扒车等。
8、每个工作面每小班不得小于3次瓦斯等有害气体的检查,并做好详细记录,严禁空班漏检、虚报乱填数据,严禁瓦斯超限作业。
发生瓦斯超限,必须立即撤出所有人员,切断电源,设置栅栏,挂上警示牌,查找原因进行处理,未处理好前,严禁作业。
9、严禁带电检修,搬迁电气设备前,必须先切断源,挂上“禁止送电”牌,严格执行“谁停电、谁送电”制度。
10、斜井严禁行车行人,副斜井有人作业时,严禁绞车运行,绞车运行时,斜井所有人员必须提前撤到躲避硐室内等安全地点并按规定使用阻车器,挡车栏。
11、保证瓦斯监控系统准确、有效正常监控。
12、保证井下通信畅通,加强巡回检查工作,发现问题及时汇报处理。
13、严格按工程质量和支护质量标准进行整改、检查和验收,如发现不合格的坚决不予验收并及时返工。
14、跟班矿长每班将整改情况必须向矿整改验收工作领导小组及调度室报告并做好记录,确保矿长掌握每天的整改质量、施工进度等。
15、整改期间严格控制下井作业人员不得超过措施规定,除机电设备维修工、通风员和安全管理人员及少数整改人员外,其余人员不得下井;特殊工种必须配齐配全,并持证上岗。
16、物资供应部门要确保供给材料满足整改的要求。
17、主扇风机必须正常运转,做到停产不停风,地面主扇因故障停电必须保证在10分中内正常启动,否则值班矿长必须及时汇报有关领导,以便及时有效处理。
18、井下独头巷道必须保证局扇正常运转,并每班安排专职瓦检员检查风筒是否正常供风及检查瓦斯,加强井下各地点的通风、瓦斯情况检查,每班检查瓦斯不少于3次。
七、整改期间,整改负责人及特种作业人员安排情况。
(一)矿领导入井带班负责人:
(二)特种作业人员安排情况:
1、零点班。
(1)带班领导:
(2)安全员:
(3)瓦检员:
2、八点班。
(1)带班矿长:
(2)安全员:
(3)瓦检员:
3、四点班。
(1)带班矿长:
(2)安全员:
(3)瓦检员:
(三)机电负责人:
(四)通风与防突负责人:
(五)防尘负责人:
(六)施钻及探放水负责人:
各项整改工作必须严格认真落实到位,在规定时间内保质保量完成,由验收领导小组进行整改复查验收,对落实整改不力的责任人要严肃追查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