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期间,非经单位领导小组批准,各单位、部门不得接待商务活动或组织聚集性活动,充分使用网络交流工具。
三、信息宣传
疫情期间随时关注市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定期公布本行政区域的疫情信息,政府卫生行政管理部门宣布解除紧急措施后,本预案停止执行。
宣传组通过多种媒体渠道,强化宣传防护知识及防控措施,按照规范进行落实。单位系统人员应做到不信谣,不传谣。对于隔离员工要给予必要的人文关怀,做到“隔离不隔心”。
四、综合协调
(一)做好所在单位生产经营工作的必要物资储备。
(二)做好员工在疫情期间的必要医疗防护物资储备。
(三)由保障工作组进行具体的物资统筹协调管理。
五、预案保障
1、在单位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下设的4个工作小组根据职责分工工作。
2、一旦发现疫情或与疫情有关的信息,所有员工必须如实及时向单位领导小组反映情况,如有故意隐瞒信息的将进行严肃处理。
娱乐场所疫情防控应急预案4
一、检查。在商场、超市出入口设岗检查,营业期间专人值守,出入人员须佩戴口罩,对进入人员进行体温检测。加强停车场及车辆进出管理,在车辆进入时对车内所有人员进行体温检测。
二、劝阻。凡发现体温超过37.3摄氏度的人员,要对其进行询问并劝其返回就医。若在询问中发现到京前14日内离开重点地区或有过重点地区人员接触史,第一时间拨打120送就近的定点医院就诊,并将相关情况向属地街镇报告。对商场、超市内的人员聚集的各类活动进行劝阻。
三、管控。各商场、超市经营主体要掌握员工人数、外地返京人员等具体情况。每日采集员工(含商户员工)疫情控制期间的动态信息并登记汇总。鼓励外地返京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隔离观察。取消非必需的室内外群众性活动,如促销活动、店庆等。
四、消毒。加强公共区域清洁消毒工作,每日须对人员集中的用餐、购物、娱乐和电梯厅、轿厢、卫生间、楼道、垃圾桶站、门岗等重点区域进行消毒。对高频接触的物体表面,如电梯按钮、存包箱柜按钮、扶手、门把手、餐台、餐椅、水龙头等,每天消毒不少于2次,食饮具一人一用一消毒,卫生间提供洗手液。定时开启门厅、楼道及地下车库排风系统进行通风,保持室内空气流通。
五、封闭。有条件的商场、超市进行封闭管理,制定合理方案,最大程度减少人员出入口及车辆出入口数量,并对出入口进行有效管控。
六、宣教。在显著区域采用视频滚动播放或张贴宣传画等方式开展防控健康宣教,持续加大宣传力度,使顾客对疫情有正确认识和有效的预防,做到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
七、隔离。设立应急隔离区域,当发现发热、干咳等不适症状人员时,及时引导其到该区域进行暂时隔离,再按照其他相关规范要求进行处理。建议母婴室、儿童游乐活动设备设施应停止使用。
八、防护。加强防护,关心员工健康,宿舍、食堂、办公场所、厕所等保持清洁,加强卫生管理,按要求开窗通风,每天通风2-3次,每次至少30分钟。
九、安全。及时清运垃圾,并对清运车和垃圾桶进行清洁消毒,做好商场、超市的安全生产等日常工作。
十、记录。做好工作记录、照片和档案资料留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