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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评比要求
1、评比名额从严控制,对于条件不符的项目绝不凑数,宁缺毋滥;
2、各部门推荐名单应于1月15日前报人力资源部;
3、凡未按规定时间申报评选结果的,逾期视为“弃权”,凡不能及时报送部门总结材料的,将作为部门负责人不能及时完成任务项进入年度考评项,并取消部门评优资格。
资讯提供:人资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