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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情期间运动场馆开放方案6篇
大小:22.58KB 4页 发布时间: 2022-07-10 14:58:59 2.51k 1.53k

7、切实加强消毒管理。按照本市发布的公共场所清洁消毒卫生管理指引,安排专人严格执行清洁消毒和卫生管理工作,每次消毒都应有详细记录。

8、严格执行应急预案。各场所应安排专人负责疫情防控应急处置工作,场所内发现疑似感染者,或接到属地防疫部门信息有确诊病患、疑似患者来过场所,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做好防控应急处置,并报备所属街道(镇)和区体育行政部门。

9、主动配合监督检查。向社会开放的各体育场所应自觉配合体育行政部门、所属街道(镇),以及相关部门开展监督检查工作,发现问题立即整改,切实承担防疫主体责任。

疫情期间运动场馆开放方案 篇4

近期,我省部分地区相继报告新冠肺炎病例,疫情出现反复,外防输入、内防反弹工作面临压力。为防范疫情传播扩散,扎实做好体育场馆的疫情防控工作,根据疫情防控的相关通知要求,广东省体育场馆协会向全省体育场馆单位发出温馨提示,具体如下:

一、优化完善疫情防控工作方案。

各场馆应高度重视疫情的防控工作,克服麻痹思想和松劲心态,清醒认识当前疫情防控形势,主动履职尽责,科学研判、精准施策,进一步修订完善疫情防控及应急处置工作方案,落实落细各项防疫措施,常态化储备各项防疫物资,随时做好应对疫情的充分准备。

二、提高场馆开放的管控能力。

提高场馆智能化管理手段,实现实时管控,严格落实预约限流、佩戴口罩、测温验码、实名登记、通风消毒等措施,确保进出馆(场)人员健康状况无异常,轨迹动向可追溯;疫情期间,各场馆根据各地的防控要求,不倡导大型群体活动,建议实行分散式锻炼,不聚集、不扎堆,引导活动人员保持安全距离。

三、做好全民健身的服务工作。

全面做好场馆场地、器材设备、服务台、卫生间、通勤工具及相关物品的清洁消毒,建立工作台账,做好日常登记和对外公示,加强工作检查考核,接受群众监督,消除群众顾虑。

四、落实内部防疫的管理要求。

按照“应接尽接”的原则,宣传、引导、组织场馆工作人员及时接种疫苗;场馆单位应全面掌握工作人员的出行情况及健康情况,定时组织工作人员进行核酸检测;要求工作人员勿前往中高风险地区出行,如有中高风险地区旅行史、密切接触史或发热症状,应及时向防疫部门报告并按规定进行隔离及核酸检测。

五、规范疫情防控的宣传工作。

通过官方媒体了解和掌握疫情动态和防治知识,不传播未经核实的疫情信息,做到不信谣、不传谣。可通过设置提示牌、LED显示屏播放、公众号和网站宣传等多种方式,加强疫情防控的宣传,支持配合防疫工作。

疫情就是命令,防控就是责任,我们应“万众一心,众志成城”。在此,号召全省体育场馆单位积极主动参与各地的防控工作,视当地实际情况,随时做好“平急两用”,履行好公共体育场馆的社会责任,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作出体育场馆的贡献。

疫情期间运动场馆开放方案 篇5

体育场馆是学校疫情防控的重点区域,为严格落实学校疫情防控工作和师生返校健身需求,结合教育部《关于在常态化疫情防控下做好学校体育工作的指导意见》,体育部在前期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基础上,特制定学校室内体育场馆开放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总要求

严格按照教育部、学校疫情防控工作方案的各项部署和要求,以全面提高师生身心健康为中心工作,切实做好疫情期间室内体育场馆的开放、管理工作,制定科学合理的实施方案。明确分工,落实到人,引导师生健康、有序地参加体育锻炼,全面科学应对新冠疫情。

二、体育场馆使用管理规定

1、师生必须携带一卡通(学生证),符合规定方可入内进行锻炼,入场师生达到额定人数后停止入场。未经批准的人员不得进入场(馆)进行活动。

2、返校后隔离未达14天的师生禁止进入场(馆)进行活动。

3、师生进入场馆后必须严格遵守不聚集、不扎堆原则,保持安全距离。

4、体育锻炼要坚持循序渐进,量力而行的原则,杜绝从事高强度、高密度、高时长的体育运动,严格按照“准备+基本+放松”三段式进行科学锻炼。

5、体育场(馆)采取限制人数、有序开放的原则,目前暂定开放进馆活动项目:羽毛球(每片场地不超过4人)、乒乓球(乒乓球每张球台不超过4人)、舞蹈(不超过10人)武术(不超过10人)。

6、文体馆正式开放日期为每周六、日9:00-14:30。

三、体育场馆开放相关规定:

1、体育场(馆)须配备必要的防护用品:测温枪、洗手液、含氯消毒水等。

2、管理人员须对进馆人员进行严格管理。

3、管理人员除做好体育场(馆)日常卫生保洁外,需确保体育场馆的开窗通风,并对场馆每天进行消杀。

4、管理人员须定期对体育场(馆)进行巡查发现活动人群聚集的,及时劝导疏散,对不听劝阻的师生取消其继续进行体育活动的资格并报相关院系。

5、疫情期间暂不接受团体预约,学生社团等如有特殊需要,由校办审批、指导老师领队、负责。

未尽事宜由体育部负责解释。

疫情期间运动场馆开放方案 篇6

根据教育部《关于在常态化疫情防控下做好学校体育工作的指导意见》(教体艺厅函〔2020〕12号)、《省教育厅关于做好本科高等学校 2020 年暑期及秋季开学期间教育教学工作的指导意见》(苏校防组〔2020〕69 号)文件精神和学校疫情防控相关规定和工作要求,在保障教学、训练、竞赛活动场地使用前提下,为满足师生的健身需求,体育场馆按以下方案开放:

一、开放对象:本校学生、教职工

二、教学时间安排

1.上午10:00--12:00

2.下午14:00--17:00(根据学校作息时间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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